本报讯 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近年来,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拓展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为残疾人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服务需求。在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我省开展各类法律援助活动60余场次,提供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提供上门服务20余次。
我省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专项工作,组织各地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等活动,积极构建特殊群体法律服务体系。依托辽宁法律服务网融合实体、热线、网络平台的服务功能,实现咨询、申请、受理等全流程服务;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普及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服务;在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服务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方便残疾人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办理机制,符合相关规定的,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三优”服务,并及时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律援助承办人办理,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
我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及法律援助机构组织人员深入村镇、社区、广场、工厂、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服务机构等残疾人较为集中场所,开展法治宣传、讲座等助残活动,引导残疾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沈阳市组织开展“进百家社区 入万户家门”活动,大连、抚顺、本溪、辽阳等市开展“送法上门”,丹东市开展“送器械下乡服务”,鞍山、锦州、营口、铁岭、朝阳、盘锦等市开展普法宣传等活动,实现从“专项行动”到“长效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