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看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法官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中首次应用胎儿民事权利当庭驳回离婚案件。此前在裁判文书网和人民法院案例库中,没有在夫妻双方均要求离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基于保护成形胎儿的合法权益不准离婚的案件。
赵建峰(中)与法官助理、书记员研讨案情
再见到郑伟(化名)一家,赵建峰感受到一种别样的温馨,李薇(化名)抱着儿子感激地向赵建峰道谢,“快跟赵叔叔握个手,要不是赵叔叔,咱们一家人还分别两地呢……”
听着李薇的话,辽河人民法院曙光人民法庭庭长赵建峰不禁想起第一次见到她的场景……
新生命诞生前
夫妻俩要离婚
“赵庭长,这日子真的过不下去了!”李薇摸着微微隆起的小腹,泪水顺着脸颊滑落。“结婚才半年,为了挤牙膏的方式都能吵起来,这哪像夫妻啊?他从前吵架就动手,现如今也跟我比比划划。”
这起令人揪心的离婚案,主角是年届四十的李薇和郑伟。相识仅3个月,他们就步入婚姻殿堂。可柴米油盐的琐碎逐渐磨去了新婚的甜蜜,日常的小摩擦不断升级。李薇腹中胎儿悄然成长,可激烈的争执却让她毅然提出离婚。多次挽回无果的郑伟在绝望与愤怒中选择放手,还要求李薇返还169835元彩礼及黄金首饰。
矛盾像冰冷的利刃,横在两人之间。
这起婚姻纠纷立案后,赵建峰反复翻阅案卷,每一页纸都承载着这个家庭的破碎与挣扎。他盯着李薇产检报告上宝宝健康的记录,又仔细查看两人手机里“降温了多穿衣服”“记得吃早饭”这样的温暖叮嘱,眉头渐渐舒展:“他们心里还有彼此,只是被怒气和失望遮住了眼睛。”
线下两头劝
线上当热线
办案的第一步,便是直面两人积压已久的情绪。“她要离婚就把彩礼还回来!”郑伟摔杯子的脆响显示出他的愤怒。赵建峰没有离开,轻声说:“小郑,你听我说,婚姻法规定,你们这种情况……”他顿了顿,又补充道,“而且宝宝那么健康,他多希望能在一个完整的家庭里长大啊!”
在李薇家,赵建峰将温热的水杯轻轻推到她面前:“生孩子是大事,宝宝出生后,需要爸爸的肩膀,也需要妈妈的怀抱。”接下来的日子里,赵建峰的手机成了“情感热线”。几番调解,终于转机出现,两人言语间都有所缓和。
未出生的胎儿
也有自己的权利
开庭时,赵建峰表示,原告已经身怀六甲,胎儿发育良好。“你们一旦离婚,原告的思想情绪必然出现波动,不利于胎儿的健康发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该条文明确了胎儿在特种情形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且不限于遗产继承、接受赠与两种情形,只要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即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所以,从保护胎儿利益的角度出发,原、被告不应该离婚。”赵建峰告诉记者,“我们绝不希望胎儿一出生就面对单亲家庭,绝不能让胎儿的健康发育受到一丁点儿影响。”
李薇与郑伟的离婚案,被赵建峰当庭驳回。
这是赵建峰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中首次应用胎儿民事权利。
“我查询了裁判文书网和人民法院案例库,没有查到夫妻双方均要求离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基于保护成形胎儿的合法权益不准离婚的案件。”谈及对此次法条的应用,赵建峰表示,这也是人民法院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和胎儿的健康发育权作出的判决,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如今,几个月大的宝宝躺在摇篮里,李薇靠在郑伟肩头,眼神里满是幸福与温柔:“多亏了赵庭长,不然我们差点就错过了彼此。”郑伟小心翼翼地给孩子掖好小被子,嘴角止不住地上扬,眼里盛满了爱意。
这个从剑拔弩张到破镜重圆的调解故事,不仅展现了司法工作者的专业与温情,更彰显了法律与人文关怀交织的独特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