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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力“少诉无诉” 竭力“能解尽解”——营口市老边区法院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赵娜 王曼 驻营口记者 齐岚 | 发布时间: 2023-12-20 10:08

  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注入诉前调解新理念,创新多元解决机制,把矛盾纠纷处理在诉前。今年1月到10月,民商事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5.02%;导入诉前调解程序案件1661件,诉前调解分流率65.04%。

  设立专项调解室

  矛盾化解更精准

  “物业公司没给我家服务到位,凭什么交物业费?”“即使交钱也要一分钱一分货!”营口市老边区某小区业主将物业公司诉至老边区法院,要求赔偿因物业设施不完善给其造成的损失。该系列案件从2019年开始经过一审、二审及再审,加上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涉及人员范围较广,导致此案处理困难重重。

  日前,老边区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解决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一场历时几年的“物业纠纷持久战”终于画上了句号。

  针对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多的特点,老边区法院专门开设物业纠纷案件调解室。发挥调解室专业、高效调解优势,收案后将物业专项案件分往调解室,实现案件集中专项受理。

  “这批案件看似事实简单,诉讼标的也不大,但涉及整个小区物业服务保障的民生问题,必须要从源头上进行化解。”老边区法院立案庭庭长赵娜向记者介绍说,为了更好地解决双方矛盾,老边区法院副院长刘岩和立案庭庭长赵娜、诉前调解工作负责人王永利组成调解专项小组,多次与涉案业主及物业公司负责人沟通,在多次面对面交流中让大家打开“心结”,摆事实讲道理,让业主们敞开了倒苦水。法官理清纠纷脉络后,根据情况制定了可行的调解方案,使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成功调撤。

  做优分案即调解

  诉前调解更高效

  诉前调解缓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有助于实现矛盾不上交,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缓解了老边区法院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退休10年后,退休法官马英重新回到了其任职30多年的老边区法院,转变角色成为特邀调解员,正像他所说的:“我退休后,就不再是法官了。但荣幸的是,走下审判台,我又有机会进入调解室,通过诉前调解为百姓排忧解难。”马英说到做到。

  市民姜某某多次到杨某经营的饭店就餐,共欠餐费1.6万元,后姜某某拒绝给付,杨某遂将姜某某诉至老边区法院。收到案件材料后,该案引流至诉前调解程序,由特邀调解员马英组织双方进行和谈。调解当日,马英结合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从法律和情理的角度出发,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并最终帮助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通过调解,我的问题很快就得到了解决,而且还不用收费,我很满意。”债权人杨某此前曾因与债务人之间产生纠纷而愁成了苦瓜脸,调解成功后才终于展开笑颜。

  特邀律师来调解

  解纷速度更给力

  老边区法院建立特邀调解员机制,从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及律师中特聘调解员参与人民法院诉前调解。营口某公司因某开发公司拖欠货款将其诉至老边区法院。

  由于本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符合诉前调解的条件。老边区法院受理后,将案件引流至诉前调解。律师王含羽作为特邀调解员第一时间与双方沟通协商,并邀请双方以现场调解的方式进行协商,对案件进行了详细的法律分析,经过特邀调解员的悉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撤诉。

  为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向基层延伸,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老边区法院践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深化诉讼源头治理,逐步形成了一套具有自身特色且运行良好的多元解纷、诉调对接机制,凝练出独到的诉前调解经验,有力地推动了矛盾纠纷的快速、高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