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把能动司法贯穿司法审判工作始终,聚焦诉前预防、诉中提质、诉后延伸三个环节,溯本清源“治未病”、高效审理“治已病”、防止衍生“治再病”,不断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以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答好人民满意的时代问卷。
董某为法官和调解员送来感谢信
解纷加速度
推动诉源治理前移
“请问这几款保暖裤里哪个是石墨烯的?分别多少钱?”11月2日傍晚,一名中年女子匆匆走进沈阳市辽中区三元商厦,在一楼的保暖衣裤柜台仔细看着、问着,手里拎着的塑料袋里装着一条破损的保暖裤。
十几分钟后,将每款类似保暖裤的价格记载之后,该女子又匆匆离开了,走出商厦,她打出了一通电话:“杨姐,董大爷说的差不离儿,这保暖裤得600多元。你联系一下董大爷,我联系保险公司,看看还能再调一回不……”
原来,几天前,董某被张某驾驶黑色轿车撞伤,保险公司只愿赔偿医药费,对老人提出“赔偿刮坏的棉裤”的要求明确表示拒绝。11月1日,老人怒气冲冲地来到辽中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起诉保险公司。
立案庭副庭长王爽详细了解事情的全过程后,耐心地向其宣传诉前调解程序,征得同意后把案件委派给了法官张文秋和调解员杨杰,“医疗费部分老人没啥意见,主要就是那条棉裤,老人的子女刚给他买的,他心疼。”
在与董某、保险公司又进行了深入沟通后,张文秋留下了破损的保暖裤,决定去了解一下市场价格……11月3日,张文秋和杨杰不仅顺利组织了线上调解,双方还就理赔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张文秋当场出具了调解书。半个月后,董某收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款……
记者来到该院采访时正赶上雨雪天气,外面雪越下越大,一个骑着自行车的身影进入了记者的视线,来人走进诉讼服务大厅,王爽主动迎上前去,“董大爷,你怎么来了?”董某身上的衣服湿了,却从怀里拿出来一大张没有被洇湿的感谢信:“我和保险公司理赔事宜解决速度之快出乎意料……整个过程法院的工作人员都非常耐心尽职尽责,她们这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特别打动我,衷心地感谢法院的工作人员……”字里行间充满了对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高度认可和赞赏。
与司法行政、公安、土地、劳动等部门和工商联、商协会、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联动,探索建立乡村诉源治理工作站、驻企服务站、道交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适老型”诉讼服务站,努力打造品牌诉前调解工作室……近年来,该院持续做实诉前调解工作,把好解纷第一关口,诉调对接的“调”正不断前移,诉源治理的“治”也在不断深化。
“打样”加速度
推进示范庭审活动
5月23日,旁听席坐满了人的11号审判庭内一片肃静,9时30分,法槌落下,作为开启全院“示范庭”活动的第一个案件正式开庭。
这是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第二次开庭——2022年10月29日17时5分,在沈海线(辽中区茨榆坨镇后边外)发生了一起严重车祸,一辆小型客车与一辆轻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了两车损坏、货车司机昝某某当场死亡、客车司机葛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悲剧。
经交警部门认定,葛某某未保持安全车速、违法载货,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昝某某超速行驶,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今年2月末,昝某某妻子和两个女儿作为原告,将客车登记所有人田某、实际所有人梁某(2022年初田某将车卖给梁某,梁某雇佣葛某某)和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为 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因案情复杂,第一次开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依法转为普通程序,该案的争议焦点被归纳为:被告保险公司商业险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被告田某、梁某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此次示范庭审中,主审法官——时任辽中区法院镇郊人民法庭副庭长(现任立案庭庭长)的罗红云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葛某某驾驶的该事故车辆平时用途是什么”“是否将该车辆的后排座位拆除”“当天葛某某驾驶该车做什么”“当时车装载多少蛋肠”以及“保险公司称被保险人将事故车辆后排座位拆除有什么证据”等内容的详细调查询问。
“违法载货并不等同于改变使用性质进行营运,被告保险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事故车辆出于以营利为目的从事营业运输……”最终,合议庭没有采纳保险公司“改装车辆、违法载货、因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属于商业险免责条款,不承担商业险赔偿责任”的辩解,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三原告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合计71万余元。
“法官思路清晰,争议焦点明确,给法官的专业素养点赞……”“案子就是最好的教科书,打官司得靠证据说话……”“近距离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有序、司法的高效权威,还能通过真实案例学法……”法槌再次落下后,旁听席上交谈声顿起,参与观摩庭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陪审员代表纷纷表示,此次庭审选择的案件案情繁简适中,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宣传效果,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件公开庭审的示范引领作用。
案子断得清,被告保险公司没再上诉,履行期限内将赔偿款顺利给付了原告……
截至目前,该院共开展示范庭审10次,邀请150余名代表委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打造了庭审公开新样板,拓展司法宣传新路径,也增强了外部监督新效能。
“能动”加速度
推进一类问题治理
诉前抓“调解”诉中抓“示范引领”,诉后还能做点什么?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11月《关于认真做好最高人民法院“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一体落实工作的通知》下达,“两个司法建议分别聚焦于当前商品房预售管理、信用卡业务管理等领域的制度空白、监管缝隙以及亟待解决的问题。”主管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杨洁坤告诉记者,在专门组织学习研究后,一个思路渐渐在脑海中形成:要积极践行“抓前端,治未病”司法理念,在审判中发现社会治理问题,判后应开出“预防良方”,用高质量的司法建议实现从“解剖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
在辽中区法院采访时,一批旨在管控信用卡使用风险、减少信用卡纠纷数量的司法建议书正在撰写、修改过程中。
记者看到,建议书既展现了涉诉信用卡纠纷的主要情形:被告出庭率低、信用卡合约内容繁琐透明度低、透支额度普遍较大,也阐明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将信用卡消费者的电话和地址采取特殊方式予以确定”“大幅精简信用卡合约条款以保证用户知情权”“加强信用卡合约的管理、透支清偿的规律和数据的核对”等解决问题的意见,极具针对性和实用性。
“感谢贵院对我行诉讼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于贵院提出的司法建议,现回复如下:一、做好诉前准备工作,提高办事效率。我行在审查申请人资格及材料时严格把关,对于申请个人信息进行完善,确定诉讼申请人的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避免给诉讼带来不必要的障碍。二、合理确定合约条款和违约责任。对合约条款进行合理审查,对繁冗无用的条款进行删减,直观明确地反映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科学计算申请人违约情况下双方的权利义务。”截至12月8日,多家银行的沈阳辽中支行均对上述司法建议书给出反馈意见。截至目前,该院共制发司法建议10份,采纳回复10件,回复率为100%。
“下一步,我们还要加强跟踪问效,定期了解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确保在落实过程中有问题及时沟通解决。”该院院长高子丁表示,通过发放行业领域司法建议书,实现法院与司法建议接受部门之间的联动,促进形成能动司法、良性互动的闭环,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让人民群众成为最终的评判者和最大的受益者。
辽中区法院第一次示范庭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