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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见类案 释其所以然 鞍山中院类案裁判现场教学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黄绘如 记者 马琳 | 发布时间: 2023-11-07 10:26

  本报讯 “请参与编写的同志往前排站,大家看镜头。”11月3日,鞍山法院类案裁判研讨座谈会在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

  会议首先将定版印刷的第一批《类案裁判规则系列指引》丛书发给编写者。两级法院参与这套百万字丛书编写的法官代表们在摄像机前手捧自己的“作品”留下了合影。

  简单的仪式后,研讨座谈会正式开始。“大家都提前拿到了案例材料,是个小案子,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争议比较大。”鞍山中院民一庭负责人刘晓强抛出今天的正题,“村民小组组长李某在没有经过村民会议的情况下,与乙公司签订了山林股权转让协议,没有参与到表决的村民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协议无效。请大家结合请求权基础,阐述效力认定的依据。”

  有效还是无效?思考过程是怎样的?在接下来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从基层人民法庭庭长、中院民事审判团队审判长到两级法院分管民事、刑事、执行的院领导、院长等20人上台阐述自己的裁判观点和论证过程。

  “裁判要做到精准、妥当、平衡,学会学习比学习本身更重要。”作为压轴发言的嘉宾,鞍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林揭晓了出题组的解题思路,“通过这一个案例,我们在座的各位同事应当对法官的裁判思维的形成对统一类案裁判尺度的影响有了更加深刻的感受,不仅山林转让,关键是大家今后遇到类似的案件要学会如何研判争点,准确适用法律,让法条有的放矢。”

  据介绍,作为鞍山中院2023年初启动的重点工作“一号工程”的组织全市法院90余名业务骨干编写类案裁判指引的初衷,是为了统筹解决全地区类案裁判尺度不统一、初始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而裁判尺度统一的背后,是审判思维的共同养成。

  鞍山中院将通过专题培训、类案研讨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着力提升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与适用能力,做实做细类案裁判指引编写的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