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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个案“四两”拨动量案“千斤”的“新民样板”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肖雨萌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3-08-24 11:16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巡展

  紧盯人民群众在“打官司”过程中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堵点痛点……去年以来,新民市人民法院探索建立“新时代马锡五式人民法庭”“繁简分流+”“示范性诉讼”等一系列机制,夯实基础、守正创新,打造基层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工程,真正做到“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 微信图片_20230824110931

今年7月,兴隆法庭法官(左)向涉案农户了解执行案件进展及生产生活情况

  暖商助企 解决企业操心事

  “李法官,我们公司最近遇到‘大事儿’了,您可得帮我们想想办法。”去年5月初,一名男子出现在新民市人民法院大民屯人民法庭驻企工作站的门口,边擦汗边疾步走进来。

  工作站法官助理李程对来人并不陌生,他是沈阳福来食品实业公司的侯经理,自2021年底驻企工作站设在福来公司后,每月初第一周的周四,大民屯法庭干警都会轮流到驻企工作站办公,双方经常见面。

  “我们和某设备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想购买一台干燥机,合同里约定了价款,我们前期付了30%的货款,但这台设备不能满足生产需求,我们想解除合同。”李程从侯经理手里拿过合同仔细看了一遍。“如果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一定要走诉讼途径的话,你们可能要承担很大的诉讼风险……”看出了对方的疑惑,李程举起合同仔仔细细一条条地分析合同的具体内容,并建议双方以协商的方式解除合同。

  半个月后,因双方协商不成,福来公司一纸诉状将某设备公司告上法庭。

  立案后,本着咨询、审判相分离的原则,该案由大民屯法庭法官宋瑜审理。原告坚持解约退货,被告主张原告违约在先,欲提起反诉,双方都不肯作出让步。宋瑜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和双方诉求后,本着企业间应当互惠互利、共生共赢的原则,与双方公司进行多次沟通,希望调解和审理工作可以同时进行。

  审理过程中,宋瑜多次讲解该案的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并就赔偿部分提出了合理的建议。最终,双方均表示同意解除合同,某设备公司扣除定金,并于规定日期前返还福来公司的其余预付款。大民屯法庭于当日下发了民事调解书,双方企业均对该案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驻企工作站的设立给我们提供了极大的方便,遇到问题直接就能问,法院在处理涉企案件时,能够站在两个企业的利益平衡点去考量问题,设身处地为企业着想,让我们很感动。”侯经理告诉记者,企业从中学到了更多的法律知识,案子没赢也服气,从中吸取了教训,日后更加规范经营。

  用近距离的“聆听”“回应”,帮助企业少走弯路。

  大民屯法庭庭长王旌棘和记者聊到,近年来,该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本着夯实区域发展基础的目标,将诉源治理的关口前移,除固定驻站时间外,还开放了网络及电话咨询,对工伤、劳务派遣、员工受伤赔偿、合同纠纷等企业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法律疑问进行专业解答,以常态化的司法服务为企业纾困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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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月底,大民屯法庭到法哈牛镇桲林子村开展巡回审判(在被告家的蔬菜大棚前开庭审理一起供用水合同纠纷案件)

  繁简分流 速调群众烦心事

  2019年,某高级中学向潘某借款2.4万元用以归还学生的借读费,但双方并未约定该笔借款何时偿还。后潘某多次向某高中催要借款,但某高中却以无权列支为由拒绝,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某高中归还借款。

  标的额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经新民市法院立案庭“预判”,该案适用“繁简分流+” 的分案模式,案子分到调解员孙庆艳等三人手里,他们在法官的指导下,积极促成两方在某高中面对面调解。

  调解现场,调解员向某高中负责人释法明理,劝说学校不要因此失去诚信,应积极主动履行偿还义务,并强调了不履行义务将面临的后果。在耐心的沟通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某高中承诺于规定日期前一次性给付潘某欠款。协议达成后,在某高中的会客室内,调解员们现场讲解了民间借贷、诉讼时效等相关法律知识,教授在场人员学会如何用法律保障自己的权利。

  大家纷纷表示,法院的做法和态度非常人性化,“不出门”就把案子结了,还“赠送”了一堂普法教育课,“以后有机会,希望法院给我们的老师和学生再上一堂普法课。”某高中负责人说道。

  繁出精品,简出效率。

  在该院立案庭庭长蒋化南看来,该案是新民市法院充分应用“繁简分流+”分案模式化解矛盾纠纷的缩影。通过速裁快审的方式让部分矛盾纠纷化解驶入“快车道”,既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让法治力量和司法温度相得益彰。

  据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高旭介绍,“繁简分流+”分案模式是通过对全院2018年—2021年的民事案件类型、发改案件类型、适用程序、近十年的分案模式进行数据分析和特点归纳后构建的。“全院组建了1个速裁团队进行‘简案快审’,2个综合业务庭‘案件普审’,5个派出法庭巡回审判,与1个乡村振兴专业化法庭‘繁案精审’,形成民商事案件‘1+1+2+5’审判体系,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

  示范诉讼 化解百姓难心事

  7月7日下午,烈日当空,到新民市法院采访的记者刚好赶上了兴隆人民法庭副庭长耿亚乔的“回访之行”。

  沿着笔直的田埂一直往前走,两旁绿油油的秧苗长得郁郁葱葱,放眼望去,一片生机勃勃。从田地的这头走到那头,某村村民贾大爷掏心窝子的话说个不停,“你看,这片是水稻,那边是玉米,今年的收成能挺好……多亏了法庭给咱要回血汗钱,这春天才能买了种子和化肥,地才没撂荒啊……”

  时间拨回到2020年,贾大爷口中所说的血汗钱是兴隆法庭受理的一批某大米加工厂系列案件涉及的欠款,该系列案共计410余件,总标的额超过了2400万元,涉及410余户村民。

  该系列案涉及农户多、标的额总数大、案件类型多,法庭第一时间深入村子进行调查,同时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研究如何才能更加快速、高效、稳妥地处理该系列案件。

  “去村里好几趟,我们了解到这家厂子一边加工成品销售,一边收购村民打下来的粮食,同期还雇村民干活,拖欠的钱既有工资也有收购款。村民担心厂子‘跑路’,围堵过厂子,矛盾纠纷挺尖锐。”

  群众事无小事。

  兴隆法庭在查明具体情况后,以最快的速度对该批案件进行了集中立案,还与银行联系为村民开辟缴费“绿色通道”,组织专人对系列案件涉及的财产进行诉前保全及诉讼保全,防止出现财产转移的情况,以利于后续执行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最大限度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立案后,为有效解决矛盾,法庭从村民切身利益角度出发,组织村民代表与加工厂负责人进行调解沟通,通过村民代表再做村民的工作,“以点带面”地推动,以期更妥善地化解纠纷。最终,村民们与加工厂达成调解协议,除3件案子以判决方式结案外,其余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法庭当天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到村民手中。

  “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份承诺。新民市法院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新思路,在此案中实现了“调解一案,解决一串,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回忆起当时的场景,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朱书记谈道:“调解过程中,法庭和村委会密切配合,为村民释法明理、梳理各人款项,加班加点对这批案件进行立案、审理、结案并移送执行,促成这些案件‘一揽子’解决,一切工作都是为老百姓利益着想。”

  巧用“四两”个案拨动“千斤”量案,极大地节约司法资源,帮助群众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新民样板”。

  回访期间,记者了解到,该加工厂的设备已被拍卖,所得的拍卖款已按比例返还给村民。在贾大爷家的稻田前,他拉着法官的手说:“虽说现在还没收回全部的钱,但我特别放心,为咱们的事儿,法院执行人员至少来了七八次,我们等着就行。”

  返回车上时,身后传来了贾大爷热情的声音,“谢谢法庭!谢谢法官!9月份你们再过来呗,上我家吃毛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