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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张凡“操心”记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宋青帝 孙苏琪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3-08-18 11:35

  “张法官,孩子出生没多久我就离婚了,转眼快三年了,我一次也没看到过孩子,我爸的身体已大不如前,也非常想念孙子,请您帮帮忙啊!”孩子父亲说。

  “你能不能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他三年都没有给过抚养费,我是不可能让他看孩子的!”孩子母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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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人享受天伦之乐时,张凡(右三)对张先生进行劝导。

  2021年,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审判了一件离婚诉讼案件,判决张先生和崔女士离婚,关于原、被告离婚后婚生子的抚养问题,考虑到未满一岁孩子的生活现状及年龄因素,孩子判归母亲一同生活。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角度,张先生每月可探望孩子两次,崔女士对于张先生探望孩子有协助义务。

  婚离了,隔阂仍在。两年多来,张先生拒绝支付抚养费,崔女士则禁止张先生探望孩子,双方矛盾无法调和,无奈之下,张先生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张凡在接手此案后,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并与双方进行沟通,双方各执一词:崔女士以对方从未给过抚养费为由拒绝其探视孩子态度坚决,张先生则表示不见到孩子不可能给付抚养费。

  而在与张先生沟通时,张凡得知,孩子的爷爷年近八旬,十分渴望小孙子承欢膝下,不想缺席孩子成长的重要过程。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张凡法官心念一动:“这是个突破口!”

  “亲人间的矛盾往往是最错综复杂和微妙难言的。从法理看,此事的处理结果就是该给付的钱不能不给,该探视的人也该如期探视,就像标准答案。

  但从情理上,究其本质,牵扯的是夫妻、父子、母子甚至祖孙间的亲情,是家庭、伦理和道德。”张凡捋清了脉络,找准了人——崔女士。“我不光是法官,也是个6岁孩子的父亲,孩子的成长中‘父亲’这一角色不应该缺位……”多次耐心释法析理和疏导情绪,张凡逐步打开了她的心结。

  终于,崔女士同意带孩子先见张先生一面,并将探视日期定在周六,地点定在了能让崔女士感到安心的铁西区法院。

  见面当天,张凡为了让孩子在温和的环境中接受关爱,不仅便装出席,还贴心地为孩子买了零食,尽力拉近与孩子之间的距离。孩子的爷爷尽管腿脚不方便,仍远道赶来,“你啊,一定要尽到做父亲的责任,让我孙儿在有爱的环境里长大!”喜笑颜开之余,老人家一再劝诫自己的儿子张先生。

  经劝解,双方态度均有所缓和,并对孩子的教育探视、抚养费达成共识。张先生表示会尽力与崔女士良性沟通,不缺席孩子成长的每个阶段。

  后记:

  对探视权的强制执行往往会对孩子心灵造成伤害,而采取柔性执行较为可取,让孩子能在每一次探望时切实感受到父母的关爱。

  如我在诉,念念在兹。基层法院多数情况下办理的都是普通的小案,但是只有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才能回应诉求、传递关怀,高质效办好每一件连着民心的案件。

  家人团圆的温馨场景背后,“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