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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海滩上“政法蓝”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驻盘锦记者 孙硕辰 | 发布时间: 2023-08-17 11:52

实地走访景区湿地

实地走访景区湿地。

  初秋时节的红海滩热烈如火,鲜艳动人。

  8月14日,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盘锦市人民检察院、盘锦市公安局实地走访了盘锦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景区湿地,并召开了研讨会。

  在景区游客密集处及附近的二界沟镇,公检法干警向游客及过往群众发放自制的宣传单。“红海滩是我们家乡的特色美景,真要增强保护意识。”市民李大姐拿着宣传单向大家感叹道。“咱们这回也知道怎么保护家乡的生态环境了。”学生小李与同学们议论着。

  据了解,造就红海滩惊艳红的是一种名为碱蓬草的植物,它是唯一能在盐碱土地上成活的草,大片大片的碱蓬草长在一起就汇聚成了红色的海洋。近年来,碱蓬草逐渐稀少,景区出现频繁的破坏行为,盘锦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景区只能求助司法机关。“渔民通过景区踩踏碱蓬草,还有个别人用船运送人员下滩涂采泥溜破坏植被,这些也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实地走访过程中,景区董事长孙焕新抛出了难题。

  群众有呼声,工作有方向。今年6月,当地法院、检察院相继收到红海滩景区的反映,二界沟一带居民存在轻微破坏红海滩湿地的行为,法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景区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提取了破坏湿地的相关视频和照片,并及时安排大洼区人民检察院对景区被破坏现场进行无人机视频取证,取得了第一手资料。“目前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轻微破坏湿地的行为规定不尽完善,检察机关尚无法对此类行为形成刚性的司法保护……”盘锦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王峻峤在研讨会上这样说。

  找准问题症结,开好整治“药方”。“正如大家所言,这些轻微的破坏行为无法从刑事角度予以打击,从行政管理角度也欠缺有效机制。实际上,生态环境损害具有累积性、潜伏性、缓发性、公害性的特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也比较突出。”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孙继晨频频点头,这样的难题也在法院工作中出现。

  “为了遏制这种行为,我们应当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是大力开展红海滩保护的宣传工作;另一方面,这些破坏者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在这些违法行为的处理上,大家可以从侵权角度讨论一下。”孙继晨提议。

  “相关人员在采集草籽的过程中实施了侵权行为,造成了红海滩被破坏的后果,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因果关系。在此情况下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即支付修复红海滩的费用。”

  “对于相关人员,由廊道提起私益诉讼,或者是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以一到两个案件为突破口,在红海滩周边地区开展巡回审判,以案促改,起到示范和警示教育作用。”大家针对红海滩景区环境破坏问题踊跃交流、精准发力。

  “将法治利长远的作用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到最大,公检法三家应携手同心、目标一致,以‘钉钉子’精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美丽盘锦建设、为红海滩更红贡献司法力量。”孙继晨向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