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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液化气站的柔性强迁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杨光禹 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23-07-05 09:13

  这是一次有危险性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租赁的场所有两个大型液化气储存罐要被强迁,被执行人声称,要是敢动他的地方,他就采取极端方式与液化气站共存亡。

  虽然必须强制执行,但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将调解贯穿于执行始终,在强制执行尾声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平安执结。

  以耐心调解化解执行矛盾,此次平安执结既有效维护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实现“双赢”,同时也为“民心工程”建设扫清了障碍。

  必须维护胜诉企业权益

  原告丹东市某建筑工程公司与被告丹东某液化气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于2021年经振兴区法院公开审理,判决被告将其租赁的位于振兴区白房街的仓库和场地腾空并交付给原告。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一方的法定代表人陈某进行沟通,努力做其思想工作,充分释法说理,让其权衡利弊。但陈某觉得自己在该租赁场地经营液化气站20余年,除了建两个大型液化气储存罐,还种植了大量树木,认为自己在场地动迁时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心里特别不平衡,于是他对法院执行抵触情绪大,多次表露过激言行。

  但该场地属于动迁区域,将用于承建居民回迁安置小区,振兴区法院对此案进行慎重、深入地研判,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皆为市场主体,出于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大局考量,必须及时高效维护市场主体胜诉权益。同时出于服务保障民生的需要,必须为这一重要的“民心工程”扫清障碍,因而决定对此案采取强迁行动。

  振兴区法院院长吕姝参与调度部署,并与执行局共同研究具体执行方案,协调公安、街道、公证处等部门协助配合法院开展执行行动。

  全力以赴为执行做准备

  吕姝说,液化气站易燃易爆物品较多,安全隐患较高,加之被执行人陈某抵触情绪激烈,执行行动难度较大。对此,振兴区法院副院长赵婧、执行局局长董连生与执行干警一道对案件当事人情况、场地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法院成立了强迁指挥部,下设安全警戒组、强迁控制措施组等6个工作小组,抽调法警、辅警28人,警用车辆6台,为执行做好准备。

  为了确保此次行动万无一失,振兴区法院还与公安、消防、医疗、拆迁工程队等多部门建立联合作战机制,详细制定行动预案,统筹做好外围警戒、群众疏导、防火灭火、现场救护等应急准备工作。一次艰巨执行即将开始。

  在强迁前的最后一刻,执行干警为了最大限度保障被执行人权益,同时也为了平安执行,仍然没有放弃做陈某的思想工作。在干警不懈努力下,陈某的态度终于有所缓和,表示自己不会阻挠法院强迁,并提前将气站大门钥匙交给干警。

  态度缓和当场达成和解

  3月29日一早,执行干警在多部门配合下,迅速按照计划分组开展工作,拉起警戒线,引导施工人员进入液化气站内排除安全隐患。在确认隐患可控后,干警与公证人员进入气站对强迁过程进行公证,对液化气罐、避雷针以及库房内的阀门、除污器、灭火器等一系列设施物资进行全面清点,详细记录财产名称、特征及成色、数量,对执行全过程拍摄记录,确保执行过程严格、依法、高效。

  被执行人陈某及其亲属也来到现场,看到干警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文明、规范、高效开展执行,对法院工作给予认可,同时表示想和在现场的申请人再谈一谈。最终,在干警耐心调解下,陈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冲动言行表示歉意,决定自己承担气站内设施的搬运费、公证费及诉讼费,并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至此,这起持续两年多的案件终于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