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民市人民法院大红旗人民法庭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共同调解了一起涉农村土地纠纷案件。
家住新民市大柳屯镇长岗子村的杨某甲及多位村民的宅基地相邻,但因亲兄弟杨某乙及其余村民的侵占,杨某甲约0.41亩的承包地及原本用于通行的公用田间道完全被占用,导致杨某甲在水田种植过程中十分不便,严重影响了其生产生活。经当地村委会调解与沟通,除杨某乙以外的村民均同意归还杨某甲被侵占的承包地。
杨某甲一纸诉状将兄弟杨某乙告上法庭后,大红旗人民法庭庭长曹娜认真梳理案情。“此次纠纷虽然法律关系不复杂,涉及标的额不大,但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说明亲兄弟之间矛盾错综复杂。”曹娜表示。
因两家承包地与宅基地相邻,双方地块的边界并不清晰,曹娜联合派出所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来到长岗子村的田间地头,仔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围绕本案的焦点问题与杨某乙进行了深刻谈话,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耐心为杨某乙分析案情,但因本案当事双方积怨较深,并未当场达成一致意见。
随后,曹娜走访了当地多户村民,包括当年土地划分时的村干部,询问本案争议土地的相关情况。同时,调取了当年村委会的土地台账。最后,在争议土地现场查看土地边界、丈量争议土地,并根据土地台账记录的数据做好标记。通过现场实际丈量、标记,清晰地还原了双方当事人所属土地的实际面积,明确了边界划分。面对“情”与“理”的双管齐下,杨某乙最终同意在调解书上签字。
新民市法院将继续积极延伸司法触角,创新诉源治理模式,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着力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司法服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