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伴随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由真实案例改编的模拟法庭正式“开庭”。带着新鲜感和神圣感,葫芦岛市实验小学五年级一班的同学们迅速进入到各自角色中,有条不紊地开始 “审案”……5月25日,记者以“媒体旁听”的角色对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室“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进行了采访。
模拟法庭现场。
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施行两周年及“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连山区检察院专门举办了此次“法润童心”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带领实验小学550余名师生体验沉浸式庭审,为同学们送来了别样的“六一”礼物。
“庭审”现场,10名学生分别扮演了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书记员、法警等角色,人员座次、服装均参照正式庭审规模。整个庭审过程所有环节均以1:1形式重现法庭审理案件的场景。此次“庭审”以一起真实发生的未成年人伤害案为剧本,贴近青少年校园生活。被告人张三系某中学高二年级学生,与袁某某 (未满十六周岁) 在网上发生纠纷。二人分别邀约数人,持械聚众斗殴。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审判机关开庭审理。
“法警传被告人到庭。”“审判长”话音刚落,“被告人”便被两名“法警”带上场。两名“法警”端坐“被告人”身后,腰杆挺直,目光如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审判长”一开口便稳稳地压住全场;“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持械与普通持械聚众斗殴有区别……”戴着眼镜的“辩护人”慢条斯理,颇有名律风范;“针对辩护人的观点,我方不认可……”扎着马尾的“公诉人”在唇枪舌剑中占尽上风。
起初,学生们还有些拘谨,随着“剧情”的深入,都越来越沉浸角色,甚至激辩中带出了真实情绪,将现场旁听的同学们带进了真实的庭审现场。细问之下,原来大家准备了足足两个星期,除了研究剧本,还研究演技,颇下了一番苦功。
庭审结束了,但扮演“被告人”的黄嘉锐同学还沉浸在庭审的氛围当中:“太哇塞了,虽然明知道是假的,但坐在那被告席上,我就真有一种自己犯了错的感觉。身后‘法警’那一句‘坐下’吓得我一哆嗦,感觉心都虚了。”
作为“审判长”,王怀远同学表示深受教育:“通过这次活动,我学习到了法律知识,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公平公正,更让我认识到,平常生活中一定要约束好自己,决不能做违法犯罪的事。”
“感谢检察院为学生们精心设计的这场模拟法庭活动,不仅让学生全程亲身参与、‘零距离’感受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也给旁听的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教育效果。”葫芦岛市实验小学副校长宋立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