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人民满意”这个“试金石”
——专访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侯树杰
辽宁法治报:丹东检察机关是如何做到教育整顿和检察工作相互融合的?
侯树杰:人民满意,既是检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效,也是衡量检察工作质量的“试金石”。丹东检察机关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打造人民满意法治产品。扎实开展“民事检察监督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专项活动、“公共安全‘等’外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拓展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建立健全困难党员帮扶工作常态化机制,将教育整顿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例如,两级检察院在办案中,延伸办案触角,传递检察温情,联合救助一名在交通肇事案中父母双亡的2岁儿童,联系民政、妇联、公安、街道办事处等多家部门,推动形成“315”多元救助绿色通道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切实守护未成年被害人健康成长。
丹东检察机关聚焦顽疾,敢于“亮剑”,突出重点,抓好“小切口”专项工作,建立台账,销号清理,确保顽疾不反弹。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人员立案查处并移送审查起诉。
辽宁法治报:丹东检察机关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取得了哪些成绩和新变化?
侯树杰:丹东检察机关将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推动“四大检察”均衡发展,在64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28项在全省排名前五,13项得到改进。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辽宁省文明单位标兵““市(中、省)定点扶贫优秀单位”,1个部门被荣记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二等功,多个部门和党支部分别获评“辽宁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五星级党支部”“丹东市三八红旗集体”“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两级院14人在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全省检察业务标兵”“全省检察业务能手”称号,5人被荣记个人二等功,80余人在省市级理论研讨、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中获奖,两个案例入选辽宁省检察官案例演说会。一年来,我们圆满完成了教育整顿各项任务,实现了机关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的目标。
辽宁法治报:丹东检察工作有哪些新目标?
侯树杰:今后,丹东检察机关将以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抓紧抓实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当下治”和“长久治”相结合,将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执法司法治理效能,推动构建具有丹东检察特色,更加系统完备、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教育整顿成效。
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继续用好“人民满意”这个“试金石”,站稳群众立场,厚植为民情怀,做更多有担当、有影响、有温度、高质效、强基础的事,着力打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铁军,以高质量检察监督办案服务保障丹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检察履职的优异成绩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