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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工作举措 深入推进法治朝阳建设——专访朝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崔林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驻朝阳记者 董楠 | 发布时间: 2021-12-28 08:45

细化工作举措 深入推进法治朝阳建设

——专访朝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崔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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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法治报:朝阳市司法行政系统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采取了哪些举措?

  崔林:朝阳市司法行政系统从推进“三大平台”深度融合、提升公证服务质效、完善法律援助服务功能三方面,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走出了一条符合朝阳实际,贴近群众需求的公共法律服务之路。

  其中,我们通过持续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深度融合,打造了集案件咨询、业务受理、投诉举报多功能于一体的“12348”综合法律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宽了公共法律服务渠道。朝阳市公证处实行了工作日延时、节假日“不打烊”的工作制度,对重大建设项目、重点企业提供“定制化”服务,大力提升公证服务质效。此外,我们通过市域与县区间内部流转合理调整法援申请受理的案件,建立了方便群众异地申请法律援助协调机制,实现了“应援尽援”“应援速援”“应援优援”。

  辽宁法治报:朝阳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有何特色做法?

  崔林:朝阳市司法行政系统以不断延伸人民调解职能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使大量矛盾纠纷和群众诉求得到及时有效的调解和处理。

  我们通过充分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组建律师志愿服务团队,定期到“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开展业务指导,开展特色示范点创建活动等方式,推动了全市“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总体水平提档升级。通过在“村(居)民评理说事点”设置微心愿图板、留言板,适时开展特色说事会,积极推广和运用“慧评理”微信小程序等方式,为人民群众打造了畅通方便的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截至目前,全市建成“村(居)民评理说事点”1588个,配备评理说事员3076人,受理纠纷调解申请12010件,成功化解11890件,化解率达到99%。

  辽宁法治报:朝阳市司法行政系统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有何独到经验?

  崔林:朝阳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

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过程中,我们特别注重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意见征求,最大程度通过立法来促进企业依法生产和长远发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及清理,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废止或者修改完善,不断降低企业制度交易性成本,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我们通过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加大对涉企行政检查的监管力度,既保障行政执法依法高效,又最大限度减少了行政行为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此外,我们通过组建律师公益服务团,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的方式,有效降低了企业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