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鞍山市委政法委获悉,近日,市委政法委制定了“鞍山市建设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23条”,从健全优化制度体系、执法体系、司法体系、社会体系四个方面入手,全方位助力鞍山经济发展,助力企业解决各种“疑难杂症”。
健全优化系统完备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将《鞍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2021年地方立法计划,抓紧制定符合鞍山实际、实化工作举措、促进公平竞争、减轻企业负担的地方性法规。及时修改废止各类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配套、不协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建立负面问题清单,强化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举措落实的监督、检查、评价。
健全优化行之有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执法体系。要解决政府拖欠,简化行政审批,公安审批服务实现出入境、交管、户政等一站式办理,强化“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证通办”。将驾照审验换证、车辆环保年检等10项车驾管业务办理权下放到基层派出所。
健全优化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体系。要坚持平等保护,保障各种所有制企业市场地位平等、法律地位平等、服务标准平等、竞争机会平等,破除诉讼“主客场”和选择性执法。降低诉讼成本,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全域送达,建立涉企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
健全优化广泛参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社会体系。要建立企业信用奖惩机制。对诚信企业通报表扬,依法加大降低诉讼成本、提供更多公共服务便利等扶持保障力度;对失信企业,开展行业惩戒,提升其违法违规成本。加强企业项目周边治安整治,有效打击侵企扰企、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盗抢生产建设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健全政法单位之间的制约监督机制,严肃查处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