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丹东市公安局与丹东市司法局积极沟通协调,日前建立“两所”工作联动机制,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公安(边境)派出所与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联动机制〉的通知》。此举切实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统筹指导,充分发挥政法系统整体资源优势,推进丹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据了解,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建立公安(边境)派出所与乡镇(街道)司法所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矛盾纠纷调处协作、法治宣传协作、重点人口管理教育协作五大联动机制,努力实现“排查全覆盖、纠纷全介入、问题不激化、矛盾不上交”,加强社会治理,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共同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目标。
丹东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为确保联动机制有效落实,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工作联动机制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由市公安局分管社区警务工作的副局长和市司法局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分别设置在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和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要求各县(市)区公安局、司法局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加强分工合作,明确工作职责,坚持共同排查、共同化解、共同管理、共同帮扶,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合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平安丹东、法治丹东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