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政法队伍从无到有,不断壮大,精心守护着这一方水土。平安建设落地生根,人民群众生活富足,铁岭成为全省社会治安形势分析与评估唯一的“绿色预警等级”地区就是最好的诠释。
铁岭政法大事记
●1964年4月12日,沈阳专员公署公安局成立,于1966年8月1日迁到铁岭。
●1969年,原沈阳地区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改为铁岭专区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次年改为铁岭地区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
●1984年7月13日,设立省辖铁岭市人民政府。同年,铁岭市委政法委成立,政法部门相继更名。
●1995年,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的成立,成为了查办职务犯罪的一把利剑,开启了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崭新里程。
●1998年,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审判组织和人事制度进行改革,实行固定合议庭和审判长负责制,解决了“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问题,实行全院干警双向选择、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
●1999年,铁岭市司法局在东北首家开通“1600148”法律服务专线,遵循“便民利民,把法律服务送到千家万户”的宗旨,由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创了全省司法服务先河。
●2004年,铁岭市率先在全省开展平安乡镇创建工作,并被省综治委授予“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市”称号。
●2005年,铁岭市被省公安厅认定为全省最稳定地区之一。
●2010年—2013年,在全省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结果中,铁岭连续四年保持全省第一。
●2011年7月1日,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挂牌成立,亮出了查办职务犯罪的又一把利剑。
●2013年,铁岭市建立全省首家平安文化教育基地。
●2015年,铁岭市委政法委在全省率先成立乡(镇、街)政法工作委员会;同年10月,铁岭中院在全省率先引入社会第三方参与社会矛盾化解。
铁岭市民营企业法治维权中心揭牌现场
巨变回眸
平安建设落地生根安全感,是老百姓最基本的诉求,也是政法机关矢志不渝的追求。
9月19日,铁岭县公安局刑侦部门在“云剑行动”中将潜逃了9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李某怎么也想不明白,潜逃多年,公安机关怎么就找上门了呢?
2010年12月2日晚,在铁岭市银州区老站前一麻将社,李某和同桌参与打麻将的刘某英、马某坚发生纠纷,李某用尖刀将二人扎成重伤后逃跑。
多年来,似乎“人间蒸发”的李某并没有被公安机关遗忘。铁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多警种联合研判分析发现,李某可能藏匿在亲属家。正是基于这一研判,公安机关最终成功将李某抓获。
近年来,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铁岭公安插上了隐形的翅膀,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加大网络信息投入,把“实战应用科技”作为强警创安的核心,将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破案效率不断提高,打击精度越来越准。
在全省公众安全感民意调查中,铁岭市已连续8年群众安全感高于94%,群众的安全感曾连续多年位居全省第一,年均万人口发案率和犯罪率均处于全省最低水平,是全省社会治安形势分析与评估唯一的“绿色预警等级”地区……成绩和荣誉的背后是顽强的拼搏和艰辛的付出,是铁岭政法战线广大干警勇于担当、迎难而上的铿锵脚步。
1992年,原铁岭市委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更名为铁岭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建立和完善了“谁主管、谁负责”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随着平安创建活动在全市全面铺开,铁岭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把平安创建与综合治理有机统一,整合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资源和社会力量,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性,开展大调解、大防控、强基础建设,全市社会治安状况有了明显改变,人民群众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不断攀升。
近年来,铁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工作,把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列入民生实事重点项目,纳入绩效考评内容全力推进。制定了《铁岭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实施“雪亮工程”,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城乡一体化建设,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不断提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整体效能。深化基层系列平安创建,将平安铁岭建设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推进。
铁岭县人民检察院连续20年开展“寒窗基金”捐资助学活动
初心传承
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法治建设始终伴随着铁岭政法队伍的成长壮大。1952年,为了迎接即将开始的大规模经济建设,一次全面系统的司法改革运动在辽沈大地全面铺开,这次改革不但整顿纯洁了司法机关,也为推进铁岭地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加强司法机关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据《铁岭市志》记载,自1984年起,铁岭市政法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注重维护人民权益,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干部队伍。
2004年,铁岭市政法部门深入开展了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斗争,制定了《铁岭市政法部门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证和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落实了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新举措。
2013年7月1日,铁岭市正式开始实施户籍改革,推行新居住证登记制度。作为全省唯一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试点城市,铁岭市公安局在户籍制度上打破了藩篱,推出户籍改革10项措施,让新进城农民得到了具体实惠,让政府看到了城镇化发展的原动力。
2015年,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当地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缺乏等情况,聘请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第三方参与社会矛盾化解,通过法官与律师互相监督、互相支持,最终实现社会矛盾化解,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2018年,铁岭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铁岭市检察机关依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细化20项具体措施。全市两级检察院由班子成员带队,共走访铁岭地区63家企业,主动与企业“结对子”“问需求”“拟对策”,把依法保护经营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的清新空气带到企业。
今年9月6日,铁岭市委政法委举行铁岭市民营企业法治维权中心揭牌仪式暨铁岭市民营企业法治维权工作启动会议,发布了《致全市民营企业家朋友们的一封信》。该中心进一步优化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服务专业队伍资源,搭建服务平台,优化创新维权中心服务流程,通过实施精准法治维权服务,帮助企业健全法律风险预警防范和矛盾化解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在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近年来,铁岭市政法系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将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不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坚持立德、正风、乐学、笃行、暖心、聚力,形成了“崇法、厚德;敬业、创新;包容、和谐”的工作氛围,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