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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意之作】平安营川 灼灼其华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营口记者 齐岚 | 发布时间: 2019-09-26 09:11

  营口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立足营口实际,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建设、服务群众三大突破,推动营口市政法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开创了新局面。

  一代代营口政法人守护着百年港城营口的幸福、平安,以甘为孺子牛的精神,构筑起司法为民的巍巍丰碑。营口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气魄,在践行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取得累累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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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出鞘展英姿

  立足政法 深耕法治土壤

  党的十八大以来,营口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刑事案件发案率呈逐年下降态势,破案率持续上升,各项打击整治及专项行动均在全省名列前茅。

  审判机关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结案率逐年递增。2018年,营口法院系统结案率位列全省法院第一名。营口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每年查办职务犯罪案的大要案比例超过50%。营口市司法行政部门迁建了全新的戒毒场所,法律援助案件和受援助人数逐年递增,全面提升了法律服务水平。营口市信访部门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个坚决防止”的工作总目标,上访总量同比大幅下降。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进一步深化。营口市法学会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每年开展一次市委理论中心组的专题法治讲座,多次承办省级法治论坛,2016年,鲅鱼圈区法学会在北京全国法学会推进会议上作为全省唯一县级法学会介绍经验。

  服务社会 优化营商环境

  营口市委政法委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牵头单位之一,全力推动营口市政法机关积极作为、有所作为。

  营口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了《营口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68条举措》和七大工作方案,还建立了市局、县(区)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三层微信群”,做到了最大限度优化公安工作,提供便民利企服务。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二十二条举措》和《关于落实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措施》;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制定下发《营口市检察机关服务全市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项措施》《营口市检察院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营口市司法局制定下发了四个实施方案和“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十项措施,营口市公证处实行双休日上午正常上班,便民便企。营口市委政法委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送法进企业、进基层等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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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公安全力护航高考

  敢于争先 打造平安营口

  营口市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形成了1、3、8分钟城区处置圈、10分钟环城区封控圈和20分钟环市区封控圈。开展了寄递物流、交通、消防、安全生产、校园周边、铁路护路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交通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均同比下降。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社会效果明显。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营口市连续4年在全省护路考核中排名第一,同时认真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责任,从源头防止了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营口市西市区禁毒委被命名为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

  创新治理 推进综治建设

  营口市严格按照中央、省关于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的要求,扎实推进市、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积极搭建集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矛盾化解、维护稳定于一体的综治工作平台,努力实现组织架构、运行机制、日常管理、场所设置、网格运行、信息支撑标准化。

  营口市全面普及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管理,实行网格长负责制,市本级与区(市)县综治视联网建设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互联互通。同时,积极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搭建综治共享分平台。

  司法改革 提升政法公信力

  工作中,营口市委政法委下发了《营口市律师参与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并统筹协调营口市检察院与营口市司法局率先就律师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开展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成效。法、检两院内设机构改革、员额退出机制、新型办案团队建设都已完成,各流程运行良好,司法改革效果初步显现。

  为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营口市委政法委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积极派员参加各类政法干部学习讲座以及政法各系统的专业培训,全面加强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营口市政法各部门各级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实施细则,政法队伍作风持续改善,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氛围渐成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