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重返英雄现场】身穿警服,是对父亲最好的怀念 革命烈士李兵之女回忆父亲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鞍山记者 马琳 | 发布时间: 2019-09-17 08:39

李京津和父亲李兵的最后一张合影

一家三口当年的合影

  【回忆】

  牺牲前不忘提醒战友

  1996年7月22日,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分局和平派出所民警李兵随教导员鲁振宇等人到辖区内一家宾馆备勤,23日零时30分,刚刚睡下的李兵感到屋内有人,对方解释说自己是维修工。李兵从床上跃起,截住可疑人的出路,继续盘问,这时歹徒凶相毕露,抽出尖刀威胁道:“躲开,不然我扎死你。”

  李兵立即冲上去,边搏斗边呼唤战友。搏斗中,李兵的左胸被连刺5刀,倒在血泊之中。歹徒最终被鲁振宇和另一名民警朱勇为制服,但李兵由于伤势严重,当场牺牲。

  直到今天,鲁振宇仍然记得李兵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他手里有刀……”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李兵仍不忘提醒战友,用最后一丝气力诠释责任和担当。

  1996年8月,李兵被省公安厅追记一等功,同年被省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公安部将他的事迹载入1994—1998年度公安战线英烈名典。

李京津执勤中

李京津在执勤

  【寻访】

  7月23日,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高新大队副大队长李京津下班后,没有马上回家,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父亲李兵的档案。23年来,每到7月23日这一天,她就会默默地翻着已经泛黄的纸页,让泪水倾泻。

  1976年12月,18岁的李兵入伍,李兵在部队严格要求自己,曾任连司务长、机要参谋、副股长、股长。由于专业技能突出,他还多次获得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

  1986年,李京津出生。儿时,她记忆中的“家”就是营房,“游乐场”是部队大院里的单双杠……每次妈妈骑自行车载着她回家,她总会远远地望向家里的窗户,如果是亮的,她就满心欢喜,爸爸在家呢!

  1994年,李兵转业到了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分局和平派出所。在派出所工作的近两年中,他破获各类案件83起,其中重大案件21起,查处犯罪嫌疑人73人,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父亲从警的这两年也是李京津最幸福的日子,但幸福太短暂,父亲永远离开了。

  每年过年,听着外面的鞭炮声,李京津和家人总会把一副空着的碗筷摆在家里的饭桌上。

  如今,李京津和父亲一样,成为一名人民警察。从警第一天,她就把与父亲的最后一张合影摆在办公桌上。“每次看到父亲年轻时的样子,我就感觉自己成了他。”合上档案,李京津双目紧闭,但李京津说,“擦干眼泪,我要选择坚强,在父亲未走完的路上继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