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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创新治理中的湖南样本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杨清林 | 发布时间: 2019-06-05 09:30

惟楚有材 于斯为盛

  近年来,湖南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发动和依靠群众,从群众的视角、以群众的感受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把改革、发展、稳定协调统一起来,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建设。

  5月27日至31日,2019’全国省级法制(治)报社长(总编辑)年会暨创新治理看三湘采访团走进湖南省,在长沙、株洲、娄底、永州、郴州、益阳、常德、湘西、张家界、湘潭等地进行采访,发掘创新基层治理新经验,展现三湘四水新面貌。

采访团在凤凰采访_编辑

采访团在凤凰县采访醴陵立三村网格员帮助辖区内行动不便的老人进行养老认证_编辑

 醴陵市立三村网格员帮助辖区内行动不便的老人进行养老认证采访团在被誉为“神州等一所”的韶山冲派出所陈列室参观。记者伏志勇摄_编辑

采访团在被誉为“神州等一所”的韶山冲派出所陈列室参观

采访团记者向郴州中院院长提问2

采访团记者向郴州中院院长提问

  湖南样本之一

  司法体制改革 叫响“郴州经验”

  亮点:推动“市直单位行政首长应诉情况”列入年度法治郴州绩效考核范畴。

  2015年,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选为湖南省唯一一个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中院,在全省率先完成员额制改革、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开展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推行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切实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司法质效连续4年排名全省前列。

  今年3月26日,郴州中院院长罗水平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莉明、李强、李小猛等10人涉嫌犯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罪一案,并当庭宣判。

  这不是罗水平第一次主动承办“骨头案”。近年来,该院领导承担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魏民洲受贿案、湖南省纪委原正厅级干部李政科案、邵阳市副市长陈优秀案、娄底市政协副主席肖扬案和湖南省首例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等一大批大要案的审理。2017年到2018年,8名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654件,办案数连续两年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其中3名院领导办案数位居2017年全省中级法院领导办案数前10位。

  行政诉讼案件,俗称“民告官”案,被认为是国家法治进步的“晴雨表”。2017年,为打破多年来“民告官不见官”的行政诉讼模式,郴州中院推动“市直单位行政首长应诉情况”列入年度法治郴州绩效考核范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改革前的12%,上升到了现在的65%。“这实现了‘民告官’能见官,并且能够公平对话,是促进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有机结合。”湖南省人大代表欧德文对此点赞。

  2016年以来,郴州市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增长率超过39%,审限内结案率达100%,一审服判息诉率从2016年的48%上升至2018年的72%。2018年11月26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按照“郴州改革模式”在全省推开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今年5月1日起,全省法院全部按照“郴州改革模式”推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

  湖南样本之二

  优化营商环境 提供有力保障

  亮点: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组以5%的人力化解25%的纠纷;宁乡市人民法院金洲人民法庭加强案件的调解预判,涉企民商事案件调撤率高达60%。

  集约办案

  与政府、各部门形成合力

  诉前调解是法院繁简分流工作的第一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选任经验丰富的人民陪审员、律师、妇联工作人员担任调解员,建立特邀调解、律师调解、人民调解、家事调解制度。调解过程中,通过优化法官指导调解机制,让法官全程参与调解过程,发挥主导作用。

  今年以来,立案庭速裁组办理各类案件358件,审理周期10天,结案率68%,当庭宣判率100%,以5%的人力化解25%的纠纷。

  在案件侦办方面,加强与公安、检察等办案部门的横向联系,提前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并在罪名、证据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提速审理过程。该院对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进行会商,邀请上级法院领导、法学专家学者参加,提供参考意见。同时,在缩短审判时间上下功夫。有的刑事案件涉及民事诉讼或执行,在合理条件下,刑、民诉讼可同时进行,先后判决。在刑事案判决后,立即对民事案进行判决,缩短了整体案件的诉讼时间。

  专业审判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长沙市下辖的宁乡市有一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两大园区有近500家企业。其中,上市公司3家、外资企业41家,经济总量在全市举足轻重。与此同时,涉企纠纷也时有发生。为有效解决这些涉企案件,2010年12月,宁乡市人民法院金洲人民法庭挂牌成立,专门管辖两大园区的涉企民商事案件。

  金洲法庭每年新收案件逾500件,其中不乏疑难复杂的案件。承办法官贯彻“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原则,加强案件的调解预判,案件调撤率高达60%。

  2010年、2013年,某贸易公司与某科技公司签订了两份承揽合同,由某贸易公司为某科技公司机械部件、组装件提供金属表面油漆涂装服务。涂装作业完工后,双方因125万余元工程款发生纠纷。承办法官周纳组织双方对拟审计的数万份工艺流程资料、技术图纸和结算单据进行了质证。移送审计的同时,周纳不断了解工艺流程,对近50本材料进行阅卷分析。在此基础上,周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

  湖南样本之三

  安保“零事故” 游客畅旅途

  亮点:韶山冲派出所实现了49年安保“零事故”;湘西“平安凤凰”连续12年旅游治安零投诉。

  韶山有支“红色护卫队”

  韶山,这片革命精神薪火相传的热土,锻造出一支忠诚为民的“红色护卫队”,组成这支“红色护卫队”的一支重要队伍就是湘潭市公安局韶山冲派出所的民警。他们传承老一辈革命家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创新社会治理,守卫韶山,为过往游客创造和谐便利的旅游环境。

  韶山冲派出所依托信息化建设创新治理,搭建“互联网+智慧警务”治安防控网,在景区划分20个网格,形成“天上有云、地上有格、中间有网、掌上有端”的格局。在核心景区毛泽东广场入口设置快警站,组建执法队员、保安、讲解员、导游和旅游大巴司机等人员组成5支义务治安巡逻队,打造“1、3、5分钟安全防护圈”,实现毛泽东广场、毛泽东同志故居等核心景区秒速出警。此外,在城乡推行技防、人防、物防相结合的防控体系,以10个行政村连点成线,建立警民联动机制,实行社区民警、驻村辅警、村治保主任相互结合、联动协作的社区工作模式。整合辖区社会监控,接入平安城市防控系统,实现重点部位全覆盖。

  派出所成立以来,已承担了2000余批次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重大节庆活动的安保任务,实现49年安保“零事故”。

  联动联治打造“平安凤凰”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县委、县政府始终将“平安凤凰”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来打造,在人员配备、经费等方面全力保障。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方面,以城区景区为主导,整合巡特警、交警和城区派出所警力,组建联合联防处突单元,先后购置了大批警用装备用于巡逻防控;建成覆盖全县17个乡镇重点部位、场所的视频监控4900余个。

  依托“一村一警”和社区“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村警+村组干部+农户”的协作防控机制,织大、织密、织牢基层防线。筑牢乡镇区域边界查控网,按照风土人情、民族习俗和距县城距离,将全县11个派出所划分为不同片区,形成“捆绑式一体化跨区域”警务协作防控区,建立常态化协作防控工作机制。

  凤凰县在湘西率先推行“一村一辅警”新农村警务模式,为每村配备一名辅警,全县共有289名专职村辅警,发挥网格、党员、一村一警等作用,在全县各村以多种力量组建治安巡逻队。

  该县还修改完善应急处突预案,建立健全集治安动态监控、接处警、突发案件快速联动处置于一体的应急体系,初步形成了“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的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成为“平安凤凰”建设的牢固基石。

  湖南样本之四

  密织安全服务网 提高百姓幸福感

  亮点:桂阳县巡逻防控活动是湖南省十大最具影响力的法治事件之一;2018年,醴陵市获得“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市”荣誉称号。

  “一格三员”让服务零距离

  桂阳县是郴州市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县,集“矿区、烟区、库区、山区”于一体,社情民情复杂。2016年,县委政法委积极创新社会治理巡防模式,整合警力资源和社会辅助力量,最大限度地加大巡逻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我为大家巡一夜、大家为我巡一年”巡逻防控活动,该巡逻防控活动也成为湖南省十大最具影响力的法治事件之一。

  在城区,县委政法委组织196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2个城区街道、11个社区、140名网格员参加义务巡防。在农村,则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干部月月巡一天、百姓天天过得安”的巡防活动,要求干部职工每月巡逻一天,确保乡村安全。2017年,桂阳巡防经验被推广到全市。郴州上至各级党政机关、下到村组社区约2000个机关企事业单位、10万多名干部职工参加干部义务巡防。

  目前,郴州市、县、乡三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均已建成,全市被划分成7956个网格,8158名网格员零距离为民服务。在桂阳县,各个社区构建了“一格三员”联管体系。即在一个网格中,配备“一名网格员、一名调解员、一名警务员”,把“网格员、公安民警和人民调解”3种力量、多种职能整合到一个网格中,健全网格功能。“一格三员”制度推行后,“三员”化解各类纠纷6987件,调解成功率达98%,预防民转刑案5件,解决民生民本问题6500件,大大减轻了城区街道和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任务量。

  网格化管理落实城乡精细化管理

  2017年4月份,株洲市下辖的醴陵市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成立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开发了基于大数据的网格化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和“醴陵网格巡查”APP。

  醴陵市将全市划分5个一级网格、24个二级网格、270个三级责任网格,城区划分成220个四级基层网格,农村分成600个四级基层网格,在镇(街道)、村(社区)分设网格化分中心、网格化工作站,聘用了220名专职网格员、600名兼职网格员。除了设立网格长、党小组长、联组长“三长”外,每个网格还配备了督导员、调解员、网格警员、巡防员、网格信息员等。市级领导、各镇(街道)党委负责人和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各级网格第一责任人。

  每天,网格员需要不断地采集更新房屋楼栋人口等信息,发现网格内需要处理的民生问题,按村(社区)、镇(街道)、市逐级上报,网格员采集录入的事件,需要部门(单位)解决的,由系统自动转至“数字城管系统”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分流交办给相关责任部门。一般事件要求7个工作日内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必须给出相应回复。通过网格化中心与政务中心进行业务整合,“醴陵智慧政务”APP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深度融合,设立“掌上办事大厅”,实现664项民生事项一键查询办事指南、网上提交资料预审。居民足不出户,即可由网格员全程帮办50项民生事项,真正实现群众办事“只上一张网,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路,只找一个人”。

  截至目前,醴陵网格员共走访帮扶困难群众680276人次,上报事件82513件、社情民意11851件,为居民帮代办各类事项99407件,发放惠民便民政策宣传资料65万余份。2018年,醴陵市获得“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市”荣誉称号。

  湖南样本之五

  多方联动成常态 环境执法“长牙齿”

  亮点:全省自然资源违法数量逐年下降,违法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联席、联合、联办

  形成协同办案合力

  近年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先后出台和修订《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遥感影像数据统筹共享管理办法》等40多个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全省自然资源违法数量逐年下降,违法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近期,该厅正在推进《湖南省不动产登记条例》《湖南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管理办法》立法,以构建比较完善的法规政策体系。坚持规范政策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规范审批程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今年,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将实施“增违挂钩”制度,各地违法行为控制和查处情况与相关计划指标安排和审批挂钩。对自然资源管理混乱、整改不力的地方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将提请省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启动约谈问责。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打造了自然资源法治“新湖南样本”,构建联席、联合、联办“三联”工作机制,形成了协同办案的合力。

  2018年夏,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收到一份由该省检察院开具的“检察建议书”,这是湖南第一起检察机关面向省自然资源厅的“检察建议”类案件。以此为起点,省自然资源厅和检察院联手开启了一系列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的探索,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以迅速高效的整改措施显著增强了土地严格执法力度,保障了整改效果,对类似“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形成了有力震慑。

  夯实管理网

  凸显节约集约效益

  湖南省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省自然资源厅的指导下,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网格化建设,既有整治违法的“出鞘利剑”,也有提前防范的“法治坚盾”。

  长期以来,地方发展与土地供需矛盾是一个难解的局。在法治框架下,常德推出土地节约集约使用的破题之作。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首重管理。在各地开发区,闲置土地的界定、盘活是一大难题。截至2018年年底,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功收回常德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常德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10宗共计993亩低效用地,其中重新挂牌出让547亩,处置率达55%。

  2017年3月,在常德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常德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与常德市森林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国土资源部门与森林公安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实行两年来,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积极向森林公安部门移交违法占用林地案件。森林公安部门直接查处移交案件47件,涉及占用林地面积500余亩。

  常德市将耕地保护责任分解落实,层层签订“责任状”,把耕地保护纳入年度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全市一手抓破坏耕地案件的严查,一手抓耕地开发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赢得了“全国土地整治看湖南,湖南土地整治看常德”的赞誉。

  记者手记

  在采访途中,记者深切感受到三湘大地涌动的创新治理热潮:只有始终关注民生、不断改善民生,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拥护,才能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只有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重视全民积极参与、共同建设和共同治理,才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感谢《法制周报》曾雨田、罗霞、雷昕、李翔、杨天朗、曾金春协助采访)

  本版图片均由伏志勇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