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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执法“长牙齿” 让联动成常态 湖南扎实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获多家媒体关注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曾金春 记者 杨清林 | 发布时间: 2019-06-04 15:25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处长刘细红(右)、执法局副局长姚专接受媒体采访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处长刘细红(右)、执法局副局长姚专接受媒体采访

黄海凇在全国省级法制(治)报社长(总编辑)年会暨创新治理看三湘采访活动启动仪式上发言。

黄海凇在2019'全国省级法制(治)报社长(总编辑)年会暨创新治理看三湘采访活动启动仪式上发言

  5月27日,2019'全国省级法制(治)报社长(总编辑)年会曁创新治理看三湘采访活动在长沙启幕,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副巡视员黄海凇参加会议并作依法行政典型单位经验介绍。

  黄海凇介绍,自然资源机构处于机构编制极为紧张的阶段,正抢抓机构改革契机,建强建实自然资源队伍。目前,湖南率先创建了省级自然资源督察机制,成立4个督察处(局),在全国具有独创性,得到了自然资源部的高度评价。省自然资源厅全面提升现代法治能力,从理顺新体制、掌握新规律、实践新方法三方面展开工作,依法办理应复应诉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先后出台和修订《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遥感影像数据统筹共享管理办法》等40多个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近期,该厅正在推进《湖南省不动产登记条例》《湖南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管理办法》立法,以构建比较完善的法规政策体系。坚持规范政策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规范审批程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近3年来,湖南在自然资源领域共立案5923件,涉及土地2432公顷,拆除和没收构建物263万平方米,罚款3.9亿元,追责97人。据悉,全省自然资源违法数量逐年下降,违法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今年,省自然资源厅将实施"增违挂钩"制度,各地违法行为控制和查处情况与相关计划指标安排和审批挂钩。对自然资源管理混乱、整改不力的地方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将提请省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启动约谈问责。

  黄海凇介绍湖南依法行政的典型经验,受到与会媒体的高度关注。随后,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处长刘细红、执法局(自然资源督察二处)副局长姚专接受全国多家媒体采访,就湖南扎实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实践进行了补充阐述。

  辽宁法制报记者:自然资源部的这次改革不是简单的机构整合,而是脱胎换骨的职能重构。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从去年10月份挂牌以来在法治建设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刘细红:自然资源系统重构以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坚定履行"两个统一"职责。一是统一行使自然资源所有者的职责,建强建实自然资源队伍。二是统一行使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的职责。"两个统一"职责对自然资源厅责任重大,压力也很大。

  在新形势下,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去年底,厅长王一鸥提出责任体系、法规体系、职能体系、普法体系、督察体系、队伍体系的法治建设思路,相关部门正在逐步落实。比如,在队伍体系方面,率先创建省级自然资源督察机制,成立4个督察处,加强督察督办。在全国具有独创性,得到自然资源部的高度评价。

  河北法制报记者:在依法行政方面,湖南省内有什么好的做法可以推广借鉴?

  刘细红:围绕加快建议法制自然资源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全省系统普法工作,不断提高湖南省系统依法行政水平。通过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普法工作机制,把普法工作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形成各级自然资源部门一把手总负责,法治工作机构统筹,各处室分工负责的普法工作格局,提高该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使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形成良好法治氛围。

  湖南日报记者:目前,自然资源厅与法制媒体联系紧密,下一步将怎么借助媒体力量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具体有什么举措?

  刘细红:普法工作一直是自然资源厅的重点工作之一。在普法过程中间,一是强调行政执法与普法相融合。通过法律政策制定普法活动,充分利用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在调研阶段,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文件出台后,及时公告并发布政策解读,帮助群众理解掌握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二是主动走出去,自然资源系统在社会普法方面,突出"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走上街头开展宣传活动。另外,进一步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通过媒体曝光自然资源领域典型案例,让老百姓来了解法律法规。

  青海法制报记者:卫片执法作为执法利剑,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今年的工作部署主要针对哪些重点、难点领域?

  姚专:多年来,湖南的卫片执法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卫片执法属于执法的一项重要工作。我省主要呈现二个特点:一是坚持"两个结合":卫片执法与土地变更调查相结合,两项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推进,执法机构提前介入,进行合法定性,查处违法行为。卫片执法与督察深度结合,紧密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开展例行督察度、重点督察和专项督察,形成良好互动机制。另外,自然资源厅成立了4个督察处,所有卫片发现的违法问题,通过督察机构进行督办,还将各地违法行为控制和查处情况与相关计划指标安排、相关事项审批挂钩,真正将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地方政府。

  二是突出"两个重点":重点地区和重点图斑。主要是违法占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生态红线区域和图斑,对于重点地区开展月度卫星遥感监测,发现违法行为立即采取监管措施。对重点图斑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紧盯不放,严查到底,对顶风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上海法治报记者:现在许多生态环境类的案件都涉及到刑事跟行政的问题,在"两法衔接"方面,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做了哪些工作?

  姚专:自然资源厅与检察院联合打造了自然资源法治"新湖南样本",构建联席、联合、联办"三联"工作机制,形成了协同办案的合力。

  2018年夏,湖南自然资源厅收到一份由省检察院开具的"检察建议书",这是湖南第一起检察机关面向省厅的"检察建议"类案件。以此为起点,省自然资源厅和检察院联手开启了一系列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的探索,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以迅速高效的整改措施显著增强了土地严格执法力度,保障了整改效果,对类似"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形成了有力震慑。

  此外,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省公安厅联动打击"三贷三霸"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来,湖南省自然资源系统注重健全预防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比如,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一些指挥系统的科技手段,建立了 "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三早机制 ;省自然资源厅坚持"把权力和责任放下去,把服务和监管抓起来"的理念,从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从重事前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扎实推进法治建设,成为法治湖南一张靓丽的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