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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检察民事执行检察处助力解决“执行难、执行乱” 对“法律白条”说不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18-10-10 10:53

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向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手册

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向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手册

  作为全省首个单设的民事执行检察部门,自2015年2月成立以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执行检察处就勇于创新,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多措并举,对全省民事执行检察工作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三年来,沈阳市民事执行检察案件无错案和监督不力案件,办案数量始终位居全省首位,占全省民事执行检察案件三分之一。派驻法院“见习执行员”等工作经验和举措被省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和推广;办理的两起执行监督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例,被编入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案例选》;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被评为沈阳市检察院先进处室;2017年被评为沈阳市检察院先进党支部并授予集体三等功。

  深入宣传民事执行检察职能 建立健全案源机制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执行检察处通过新闻发布会、“两微一端”、民行检察开放日、微电影、宣传周、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和平台,宣传民事执行检察职能特点和典型监督案例,增进社会各界对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了解和认可。

  截至2017年年底,两级院民行部门共与111所律师事务所建立了联系点,向全市236所律师事务所发出“致律所的一封信”,每季度向律师事务所发放宣传资料、执行工作动态、执行监督典型案件,开展“百名律师问卷调查”等工作,有力提升了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三年来案源逐年稳步上升,其中,除依职权监督外,当事人申请监督占65%,由律师代理申请监督占26%。

  多举措建章立制 规范民事执行监督标准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执行检察处与控告申诉部门共同制定《关于民事执行检察案件受理范围的通知(试行)》。在自侦部门转隶前民事执行检察处会同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反贪污贿赂局与民事执行检察处建立协作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强化检察监督刚性。明确规定不予发送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的情形,提高监督层次,突出监督重点。以“稳、准、实”为办案标准,积极稳妥运用调查核实权,做到监督事实准确,监督效果明显。制定“执行监督办案流程”。建立执行检察建议、法院回复函备案审查制,执行监督案件办理情况月报表制。撰写季度信息综述和季度案件情况分析,加强对民事执行检察工作经验总结和指导办案。撰写的《沈阳市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分析报告(2015-2017年度)》被最高检民行厅登载推广。

  达成监督共识 建立共赢双赢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确立自上而下齐抓共管,全市执行监督“一盘棋”工作方案,沈阳市区检法两院均达成执行监督共识,就民事执行监督相关问题会签文件。确立对案件监督和对人监督并进,明确检察院受理法院同一执行人员执行案件存在违法行为经调查属实并达到三件以上的,被锁定为“高危”人员,检察院可以对该执行员办理的其他执行案件进行调阅抽查。对下级法院未采纳检察建议错误,上级检察院跟进监督,上级法院认为监督意见正确的,应当督促下级法院予以纠正。

  目前,沈阳市区检法两院在民事执行监督和被监督关系上从理念到办案均已达成共识,法院对调阅卷宗、询问执行法官、了解案情等予以支持与配合,接受监督度较高,有力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司法办案为中心 扩大监督规模,提升办案质量

  2015年,沈阳市检察系统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2件,2016年受案数上升69%,2017年受案数上升45%,2018年上半年全市受案165件,发出检察建议126件。与2017年同比上升346%和800%。三年来检察建议获得法院回复率和采纳率较高。

  2015年检察建议回复率和采纳率均为97%;2016年检察建议回复率98%,采纳率88%;2017年检察建议回复率94%,采纳率73%。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发挥统筹协调、分工配合和重大案件上下联动机制作用,强化一体化办案,推进交办、联办及指定管辖机制。

  三年来,沈阳全市民事执行检察案件无错案和监督不力案件。办案数量始终位居全省首位,占全省民事执行检察案件三分之一。办理了杨某某申请监督法院违法冻结扣划财产案、杜某申请监督法院怠于履行职责案等典型监督案件,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强化能力培养 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团队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执行检察处坚持“每周一课”业务学习,召开案例研讨会,到湖北、河南省等民事执行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交流学习。组织编辑2015、2016、2017年《民事执行检察案例选编》,指导办案实践。其中一篇入选最高检民行厅主编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案例选》,两篇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例。连续三年选派青年干警到法院执行机构做“见习执行员”,通过参与办案,有力提升了干警的执行监督能力。该项举措被最高检民行厅推广。截止到2018年6月,该处检察人员由最初的3人增加为6人,平均年龄42.7岁,其中法学博士1人,法学硕士4人,法学专业大学本科1人。经过三年多的多方培训,实战训练,苦练内功,民事执行监督业务已成为市区两级院民行干警最熟悉最强的业务技能。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民事执行检察处毫不放松思想政治工作,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就民事执行检察工作而言,依法办案是对新时代辽宁精神最好的诠释。沈阳民事执行检察工作将继续扩大办案规模,提升办案质量,办理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助力解决法院“执行难、执行乱”问题中的监督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法律白条”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