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嘉宾:邵琰 辽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
1月30日上午,辽宁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张学群的工作报告。
五年来,全省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发展和进步。
【数读报告】
五年来,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584406件,审结3380550件,同比上升51.84%和41.82%。其中,省高院受理60754件,审结54819件,同比上升52.39%和41.76%。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115939人。依法保障人权,对316名被告人宣告无罪。
依法审理消费维权案件24056件,推动建设公正、有序、诚信的消费环境;审结行政案件92922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出台《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专项活动。依法审结2133076件民商事案件。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机制,发布189800余条失信信息,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740件5103人。
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6%。
利用互联网直播庭审6269件,公布裁判文书1235900余份,公布执行信息9042700余条,公开案件流程信息31542700余条,点击访问量突破650000人次。
限制高消费48775人,罚款1494人,拘留16760人,判处拒执犯罪361人。五年来,全省法院共执结案件810276件,同比上升93.53%,执行到位金额927亿元。
院庭长办案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去年9月以后,全省三级法院院庭长审结案件181305件,占同期已结案件总量的58.78%。
遴选产生员额法官5082名,占政法专项编制的35.43%。建立动态化员额退出机制,有95人退出法官员额,免去187名入额法官行政领导职务。
主动服务辽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摘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犯罪,保障人权,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观念,为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解读:省高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履职尽责,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要求,努力在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上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法治宣传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切实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加强民生保障
摘要: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出台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实施办法,进行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
解读:省高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把保障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立案、审判、执行中的关键环节,进一步深化民生司法保障各项举措,竭尽所能,真正为老百姓谋实事、增福祉。
完善便民举措
摘要:全面实施立案登记改革,提高登记立案率;建立"三位一体""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创新办案方式,进一步开展司法援助服务。
解读:省高院全力打造"民生法院",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使案件审判质量及司法公信力得到大幅提升。
推进司法公开
摘要:设立公开平台,完善信息发布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解读:推进司法公开是落实宪法法律原则、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司法改革、建立公开透明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重要内容。在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以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高院在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着力提高审判质效
摘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发挥审判绩效考评机制的导向作用;统一裁判尺度和法律适用;发挥裁判案例指引作用;充分利用简易程序提高案件审结率,大力发挥调解功能,科技法庭实现全覆盖。
解读:近年来,受到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影响,法院收到案件的数量大幅增长。面对骤增的办案压力,省高院通过强化审判管理、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多元化解等一系列"组合拳",在收案数量大幅增长、审判人员不增反降的情况下,使得各项工作指标均有不同程度提高,整体案件审理质效和审判管理水平实现进一步提升。
全力破解执行难题
摘要:积极推动构建联动机制解决执行难问题,下发增强执行工作强制性的实施意见,连续开展执行清案"百日会战"等活动,使得全省法院执行结案率大幅度上升。
解读:"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拦路虎"。近年来,我省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以"一性两化"为抓手,即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全力推进执行工作的信息化,大力加强执行工作的规范化,深挖内部潜力,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执行公开,提高执行实效,全力破解执行难题,为维护法治权威、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大力破解体制性机制性难题
摘要: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司法人员权力清单,建立新型办案团队,院庭长办案实现常态化制度化,构建全员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完成员额法官遴选以及法官助理、书记员套改工作;有序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等各项改革。
解读:省高院坚持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着力破解制约法院队伍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由之路。我省法院严格把握这一核心,准确解读追责与免责的规定,正确处理放权与监督的关系,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制度等改革,提升了法院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同时统筹抓好其他各项改革方案、措施的落实,圆满完成了改革任务,为实现全省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以及推进法治辽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后五年工作总体安排
摘要:依法惩治犯罪,为辽宁的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继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辽宁法院事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解读:在未来的工作中,我省法院主要着力于以下三个目标:第一,在依法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保障国企改革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三个方面精准发力,依法服务保障改革发展大局,用司法助力辽宁振兴;第二,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继续强化民生权益保障,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强化调解职能,保障弱势群体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第三,巩固在司法体制配套改革上的已有成果,夯实制度机制保障,进一步树立司法权威,优化司法环境,为法治辽宁建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