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任晓霞报道 为进一步维护合法金融债权,化解金融机构不良信贷金融风险,优化全县金融发展环境,昨日,记者获悉,绥中县人民法院加大审判执行力度,开展了涉金融债权案件清理活动。
绥中法院执行局将葫芦岛市某私营企业主韩某的门市房依法进行拍卖,并将拍卖所得的150万元支付给县信用合作联社,以抵偿韩某对该信用联社的欠款。这仅是绥中法院集中清理涉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的一个缩影。
今年,绥中法院开展了代号为“春雷行动”的集中清理涉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活动中,绥中法院多措并举,集中攻坚,成果显著。共执结案件54件,到位资金538万元。银行冻结200余万元;查封房屋8套、土地使用权1宗、种植大棚2处;扣押车辆5辆;司法拘留13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1人;按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人。
为了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绥中法院采用集中查找被执行财产、集中传询被执行人、集中曝光被执行人信息等多种方式,形成高压态势,让被执行人无处躲藏,促使其自觉履行义务。活动以来,有5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自觉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绥中法院通过媒体曝光、罚款、拘留、列为失信等一系列强制措施,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执行力度,压缩被执行人活动空间,对拒执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被执行人,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追究其刑事责任,发挥威慑作用。借助法院的LED显示屏、“两网一微”、各级报刊等对执行老赖进行曝光,并对典型案件进行报道。公开曝光被执行人信息79人次,形成打击恶意逃避金融债务行为的良好氛围。
绥中法院还开通绿色通道,以“快立案、快保全、快审理、快执行”为指导方针,及时有效保护金融债权,为建立诚实信用的金融秩序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