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一对相恋9年的情侣因婚嫁琐事解除婚约,双方就15万元彩礼返还各执一词、矛盾激烈。承办法官通过柔性调解平衡法理与情理,圆满化解这场僵持已久的婚约纠纷。

办案人:陈野
职务:北镇市人民法院青堆子人民法庭负责人
原告边某与被告田某2016年相识,次年确定恋爱关系,2018年便开始共同生活。2024年,两家人敲定了彩礼、婚礼流程等各项事宜。为促成婚约,边某从2024年4月至2026年3月,分多笔向田某转账共计15万元,每笔款项均备注为彩礼。
本该步入婚姻殿堂的两人却在筹备婚礼时因“三金”购置、婚宴标准等琐碎细节产生分歧,矛盾不断升级,最终无奈解除婚约。婚约终止后,15万元彩礼的返还问题成为双方争执的焦点。
司法实践中,不少群众存在“未领证就必须全额退彩礼”的认知误区,但办案不能照搬条文、机械裁量。结合相关司法解释,我认为,未办理结婚登记虽可依法主张彩礼返还,但需结合案件实际综合研判、精准裁量。
为精准公正处理案件,我逐项核查15万元款项的流向与用途,确认该笔费用区别于恋爱日常小额赠与,是基于婚嫁习俗的法定彩礼。同时充分考量案件特殊性,将双方9年感情投入、长期同居生活、备婚合理开支等客观情况全部纳入裁判考量范畴,确保裁量结果贴合情理、贴合实际、贴合法理。
庭前,我多次单独约谈双方当事人,疏导积压的对立情绪,找准矛盾症结。庭审前后,我细致向双方解读彩礼纠纷相关法律规定和本地裁判惯例,清晰讲明诉讼利弊与风险。我也反复劝导双方,9年相伴皆是缘分,婚恋未成已是遗憾,没必要因财产纠纷彻底撕破脸,让两家产生积怨。
在我的耐心沟通释法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田某将名下小型机动车归还边某,同时一次性返还彩礼2.7万元,这场僵持许久的婚约财产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详情点击:辽宁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