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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场摆“法治摊” 孩子们学得欢 本报公益普法团进学校开展普法活动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见习记者 王丹 | 发布时间: 2026-05-25 09:47

  本报讯  “四年级学生把压岁钱带到学校随意分给同学,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有效吗?”“遭遇校园欺凌该怎样正确自保维权?”一个个贴近日常、趣味十足的法治问题,瞬间让热闹的操场安静下来,同学们好奇地围拢过来,一场别开生面的校园普法宣讲活动就在这充满童趣的互动中拉开序幕。

  在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为扎实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筑牢校园安全法治防线,5月20日,辽宁法治报公益普法团、辽宁法治报党支部联合沈阳市浑南区司法局走进沈阳市浑南区第二小学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此次活动打破教室授课模式,将法治课堂搬到绿意盎然的校园操场草地,让普法教育走出课堂、贴近学子,为全校师生带来一堂通俗易懂、实用性强的沉浸式法治公开课。

  活动现场,本报公益普法团成员、浑南区司法局浑河站东司法所所长、浑南区第二小学法治副校长刘津言在操场上,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普法宣讲。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与真实生活案例,围绕压岁钱处置、校园欺凌防范、网络安全防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重点内容,刘津言用孩子们听得懂的语言讲解法律法规,深入浅出普及法律常识,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法治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集中宣讲结束后,刘津言走进团团围坐的同学之中,以互动的方式耐心细致解答同学们心中的各类法律问题。轻松融洽的互动氛围褪去了法律知识的枯燥,让法治理念潜移默化根植于心,真正实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感谢普法团的活动,让学生知法、守法、用法,也为教师处理校园纠纷提供思路和指导。”沈阳市浑南区第二小学教师胡佳玥说。“通过刘老师的讲解,我知道了收到压岁钱该如何使用,还有如何分辨校园欺凌,今后我会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把学到的法治知识告诉家人朋友。”沈阳市浑南区第二小学学生高嘉睿说。

刘津言为同学们解答法律问题 本报记者孟浩 摄

刘津言为同学们解答法律问题       本报记者  孟浩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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