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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枫”景正好——沈阳浑南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三个温暖注脚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6-04-21 08:41

  控申检察工作不是简单受理案件,而是要在解决法律问题的同时解开群众心里的“疙瘩”。

  2025年以来,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控申检察履职全过程,聚焦司法救助、矛盾化解与品牌建设三个维度,坚持以精准化、多元化、长效化为导向,推动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让司法温暖直抵民心,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写下温暖注脚。

化解矛盾纠纷

联合化解矛盾纠纷

  注脚一:司法救助

  从“一次救助”到“长久帮扶”

  “真的感谢组织的温暖。”老党员李某握着检察官的手,声音有些哽咽。

  2025年3月,浑南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时发现,被害人李某是一名老党员,因伤致残后生活陷入困境。检察机关没有止步于发放司法救助金,而是以党建工作引领司法救助工作,撑起致困群众生活的蓝天。

  “老李的情况特殊,我们应该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在控申部门所在的第一党支部会议上,检察官们达成了共识。很快,他们与李某所在村党支部建立了党建联系点,协调村党支部为其发放困难党员救助金。随后,又与民政、残联、妇联等部门党支部召开党建联席会议,开展对李某的多元帮扶工作。

  浑南区检察院与相关部门和组织建立救助线索移送机制,坚持“应救尽救”原则,不断拓宽司法救助覆盖面。与此同时,该院自主创建的“救助+帮扶”多部门大数据线索发现模型,已在全省检察机关上架推广,多家检察机关运用模型成案共25件。

  注脚二:综治窗口

  从“接访受理”到“源头化解”

  “谢谢检察官,我们的血汗钱终于要回来了!”2025年2月,在浑南区综治中心检察窗口,年近六旬的农民工张某和工友们拿到被拖欠的工资时,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入驻综治中心,是检察机关延伸检察监督触角的生动实践。作为全省检察派驻综治中心试点单位,浑南区检察院构建“检察+综治”工作模式,以“常驻检察官+轮驻干警”机制为抓手,整合多部门资源,推动检察职能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网络。综治中心检察窗口信访事项全部化解,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专题工作会议上交流。

  “张大姐,今天得请您出马了。”去年5月,在综治中心检察窗口接待信访人吴某时,检察官请来了全国模范调解员、沈阳市身边好人张艳美。

  综治中心检察窗口与“市优质文明服务窗口”——“张大姐调解室”深度协作,联合化解信访矛盾,成为化解矛盾纠纷、助力基层治理的前沿阵地。

  注脚三:“支点”品牌

  从“被动应对”到“主动服务”

  “以法治为支点,守护民生,传递司法温度。”这是浑南区检察院“支点工作室”名字的由来,也是团队的工作理念。浑南区检察院倾力打造“支点工作室”控申检察工作品牌,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支点工作室”依托民营企业控告申诉绿色通道,对涉企信访案件及时受理快速办理,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难题,着力提升检察护企实效。在办理某公司申请立案监督案件时,面对公司员工涉嫌职务侵占罪刑民交叉难题,检察官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通过与公安机关反复沟通研判、召开听证会等方式,走出“民事判决阻却刑事立案”误区,最终对侵犯该公司合法权益案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予以立案,有效惩治犯罪,保护民营企业权益。

  “案件办结不是终点。”工作室负责人表示。检察官们随后走进企业,助力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开展专题法治讲座,构建起“立案监督+追赃挽损+问需于企”的全链条护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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