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沈阳常态化开展“亮剑护航”“铁拳”“剑网”等专项行动,建立“1+3+6”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机制,累计办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599件。两级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1533件,检察机关提起公诉198件343人。
沈阳出台知识产权领域首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构建“1+1+1+N”政策法规体系。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四部门协同构建专业化政法保护体系,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检察室、知识产权警务服务站,实现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格局。沈阳获评全国营商环境知识产权指标标杆城市,公共服务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沈阳公安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对关键领域创新成果司法保护,加强创新主体保护,加强创新行为保护,延伸保护种业安全。其中,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诉讼禁令等制度效能,适用惩罚性赔偿9次,判赔金额合计1020万元,单案最高判赔额600万元,显著提高侵权代价。
二、围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全市法院着力惩治侵权仿冒、侵害商业秘密等破坏竞争秩序的行为。“十四五”时期审结反不正当竞争纠纷、反垄断纠纷等商事案件319件,同比增长4.93%,以竞争活力激发创新动力。
三、锚定打造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功能定位,及时有效保护外资合法权益,坚定支持国内企业出海,“十四五”时期全市法院审结各类涉外知识产权案件193件,同比增长36.88%。
四、创新建立“司法区块链应用”机制,破解“举证难”,累计完成电子证据上链存证530余万条,有效提升电子证据证明效力;建立“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技术陪审”体系,并与东北大学合作建立门类齐全的技术专家库,攻克专业技术事实认定难关;构建跨域跨部门协同机制,强化与公安机关、检察院、知识产权局合作,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在丹东、铁岭建立巡回审判点,形成“一中心、两巡回”的跨域审判模式,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建立精准司法服务机制,对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独角兽企业等重点企业,“一企一档”提供“问诊式”服务328次。
所获荣誉
“十四五”时期,沈阳中院建立四项创新机制,获评全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被写入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有力提升区域创新整体效能。
沈阳知识产权法庭连续两年获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沈阳检察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充分发挥刑事追诉与法律监督职能,始终保持打击知识产权犯罪高压态势。通过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引导权利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方式,全面履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办案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二、注重横向协作、纵向联动,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积极促进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不断完善。一方面深化执法司法协作,密切与公安、法院及相关部门的联系,牵头起草《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证据审查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与省知识产权局共建技术调查官共享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联席会议、专家双向咨询交流等协作机制;另一方面强化区域联动保护,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举办全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同堂培训,以共学凝共识、促共治。
三、完善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持续打造“高新知光”“检察蓝助营商”“检察蓝护航创业者”等优秀品牌,组织检察官“博士团”“硕士团”走进头部企业及重点园区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搭建区域保护平台,联合市工商联、市法学会等单位开展“益企兴沈”系列法治服务活动;强化数字赋能支撑,建成并优化“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服务平台”;嵌入沈阳“惠帮企”平台,服务企业范围扩大至73000余家。
四、着力提升检察履职专业化水平,2021年在全国率先成立有独立编制的知识产权检察室,打造“专业化团队+智能化平台+现代化办公”工作模式。
所获荣誉
引入区块链电子证据存证功能,推动数字技术在权利认定、证据固定等领域深度应用,该平台获评辽宁省政法改革创新点培育项目。
成立“沈阳上市公司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汇聚东软集团等17家上市公司,量身定制保护方案,15个相关经验入选全市基层党建优秀成果。
2名同志入选全国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3名同志被评为“全国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相关办案团队和个人分别获评全国、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
沈阳法院主要举措及成效
创新构建“211”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模式,即“两站一组一平台”一体化治理体系:
“两站”,即知识产权警务服务站。在沈阳国际软件园、新民十月稻田重点区域等产业集聚区设立服务站,选派骨干民警驻站。
“一组”,即保知护企流动服务组。由沈阳市公安局牵头,抽调专业骨干及业务能手组成团队,覆盖服务全市企业。
“一平台”,即“环食药侦警企联盟”线上服务平台。依托该平台整合答疑、咨询、风险预警等功能,实现知识产权服务“线上办、随时办”。
以“211”模式为支撑,全市公安机关聚焦重点,扎实推进四方面工作:联合相关部门构建“线上+线下”宣传体系;聚焦批发市场、电商园区等侵权高发区域,联合开展常态化巡查,建立风险台账、闭环处置。发挥警务服务站职能作用,实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守住源头关口;聚焦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领域违法犯罪,深化全链条打击,斩断侵权产业链条;健全部门协同、警种联动机制,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制度,确保快速处置侵权突发情况。
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编制实施《沈阳市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实施方案》《沈阳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两部纲领性、规划性文件,为“十四五”期间事业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
二、坚持质量优先、价值导向,大力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创新成果产出规模持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核心创新能力稳步提升。
三、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建成市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和数字、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三大产业运营中心,形成“一平台、三中心、众机构、全链条”运营服务生态。
四、“十四五”期间,全市常态化开展“亮剑护航”“铁拳”“剑网”等专项行动,建立“1+3+6”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机制,设立沈阳知识产权仲裁院,受理国内外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五、沈阳市获评全国营商环境知识产权指标标杆城市,入选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城市,浑南区入围国家知识产权集聚发展示范区创建名单。
答记者问
问: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强化司法服务经济发展方面,沈阳法院在“十五五”时期将采取哪些举措?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樊志军:一是以更严保护激励科技创新,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聚焦打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攻坚战,加强对高端芯片、工业母机、生物医药、低空经济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创新成果的保护。
二是以更大力度维护竞争秩序,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通过典型案例形成示范效应,营造统一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三是以更新技术赋能审判治理,提升司法保护智能化水平。发挥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前沿科技在社会治理上的优势,帮助企业建立区块链账户,实现重点研发信息全流程上链,降低维权风险。
四是以更优服务护航企业发展,构建知识产权多元共治格局。加强多元化公益性法律指导服务,将知识产权沙龙会议常态化。
问: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十五五”规划实施、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方面有哪些新的思路和举措?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吕昆玉:一是以更严保护守护创新源头。聚焦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强化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二是以更深融合提升保护质效。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四查”融合履职机制,积极探索地理标志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监督路径,实现最优保护效果。充分运用技术调查官共享机制,借助“外脑”破解技术事实查明难题,提升新型、疑难案件办理质效。
三是以更广协同凝聚保护合力。加强与公安、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健全线索移送、案件协商、信息共享、联合保护等常态化机制。
总之,全市检察机关将以“十五五”开局为新起点,加大保护力度、延伸服务触角、提升履职能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沈阳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问:2026年,公安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除了上述提到的“211”模式,还有其他工作规划吗?
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朴昌龙:2026年,市公安局将聚焦服务全市创新发展大局,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质效,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基地筹建落地工作。该基地选址于沈阳国际软件园知识产权大厦,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着力打造集服务体验阵地、普法教育课堂、行刑衔接平台、宣传展示窗口于一体的综合载体。
问: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推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并鼓励地方先行先试。沈阳市在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部署、创新推进专利行政裁决工作方面探索出了哪些具有本地特色的先进做法?成效如何?
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兼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张巍:一是在工作体系上“破题”,构建“1+3+6”裁决新机制。二是在专业支撑上“借力”,破解复杂案件技术难题。依托市场监管部门检验检测优势提供技术支撑,并充分发挥沈阳市教科文卫资源雄厚的特点,邀请驻沈高校、院所专家学者组成“技术智囊团”,为疑难案件技术分析、特征比对提供权威支撑。三是在实质解纷上“延伸”,推行“裁决+调解”双轨运行。四是在护航大局上“亮剑”,以公正裁决守护城市品牌与创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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