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开原市居民史某驾驶小车在昌图县宝力镇与孙某驾驶的货车相撞,导致史某重伤瘫痪,急需手术费。昌图县人民法院宝力人民法庭受理索赔案件后,鉴于原告史某卧床不起的实际情况,主动将调解现场搬至史某所在的敬老院。通过现场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调解,被告当场支付剩余15万元赔偿款,总计20万元赔偿款全部履行到位。

办案人:林野
职务:昌图县人民法院宝力人民法庭庭长
2025年年底的那场车祸,让史某的生活彻底变了样。颈椎、锁骨骨折加截瘫,她只能终日躺在敬老院病床上,后续手术的费用让她及家属一筹莫展。事故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此前双方曾达成40万元赔偿协议,保险公司承担20万元,剩余20万元由孙某承担。史某在诉至法院前便已主动放弃各类伤残及其他相关鉴定费用,这也是孙某同意支付该20万元赔偿款的前提,即便如此,双方仍互不信任,僵持不下。史某遂委托律师将案子诉至法庭,要求孙某支付20万元。
接手案件后,我仔细查阅材料。20万元数额不小,且涉及同等责任划分,后续可能有伤残鉴定带来的赔偿变化。最关键的是,史某完全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不见本人了解真实情况,我心里不踏实。坐堂问案、律师传话不仅效率低,还解不开“不信任”的疙瘩,史某的救命钱也会遥遥无期。我当即决定,到现场了解、立案,条件成熟便现场调解、履行。
第二天,我和书记员驱车前往开原市那家敬老院。在狭小的房间里,我们布置起简单的“临时法庭”。躺在床上的史某面色憔悴,眼神里满是痛苦与渴望,被告孙某及代理律师也如约前来。
调解开始后,我核对了基本情况。双方对事故及责任认定无异议,矛盾焦点在20万元个人赔偿的落实。孙某愿赔,但担心后续有麻烦;史某家属不信其口头承诺,坚持立刻拿钱手术。我抓住“信任”死结展开工作。
“老孙,你看看史某现在的情况。协议你们早已达成,法律上站得住脚。她瘫在这里等钱手术,救命的事不能等。你今天当着法官的面结清赔偿,既是履行义务,也能彻底了结此事,省去后续强制执行的麻烦。”我指着史某对孙某说。
同时,我对史某家属说:“咱们的最终目的就是尽快稳稳拿到钱治病。今天现场解决、钱当场到位,比判决后等执行更实际。”
我明确,基于同等责任,20万元赔偿诉求合理有依据,今天调解要促成“案结事了钱到账”。我督促孙某诚心解决问题、筹措钱款,经反复沟通,孙某最终同意。
双方终于在病床前达成调解协议。孙某当场一次性支付剩余赔偿款15万元(此前已垫付5万元)。躺在床上的史某含糊地重复着“谢谢”。
这次上门调解,虽路程远,却打通了司法正义与群众需求的“最后一米”。将坐堂问案变为送法上门,我坚信,法官的脚步到哪里,司法为民的温度就能传递到哪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