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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观望者释法 给困难者搭桥 向拒执者亮剑 分类施策 巧解物业纠纷“千千结”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杨光禹 本报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26-03-06 09:26

  日前,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速执团队聚焦涉众执行痛点,针对某物业公司与数十名业主物业费系列纠纷案件,创新采取“靶向施策”工作模式,仅用不到两周时间,就将大部分案款执行到位,既及时兑现了物业企业的合法债权,也最大限度化解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隔阂,有效防范了矛盾激化的风险。

  振兴区一小区此前长期处于无物业公司管理的状态,2020年,某物业公司正式接手该小区,负责卫生、安保、设施维护等各项物业服务。2025年,该物业公司因30余名业主未缴纳物业费反复沟通无果,向振兴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30余名业主支付拖欠多年的物业费。判决生效后,上述业主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该物业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速执团队受理案件后迅速行动,依法通过短信提醒方式向涉案业主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明确了执行依据、履行要求及法律后果,同时组织研判。考虑到这起系列案涉及市场主体,涉案当事人众多,时间节点又临近春节,若简单采取强制措施易激化矛盾,不排除引发群体性事件风险,不仅不利于案款及时兑现,也会影响辖区节日期间的和谐稳定,速执团队秉持“以人为本、分类施策”的原则,逐一对涉案业主情况进行梳理画像,分析未履行义务的核心原因,准确分类并制定个性化执行方案,确保案件高效稳妥推进。

  对持观望攀比等侥幸心理的涉案业主,干警释明拒执将面临被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甚至追究拒执罪等法律后果,若持续观望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通过严肃释法,12名业主主动给付物业费。速执团队开辟快办通道,第一时间核实款项到账情况,制作执行完毕笔录,简化结案流程、压缩办理时限,高效完成全部结案手续。

  对有和解意愿但经济困难的涉案业主,速执团队主动搭建沟通桥梁,组织业主与物业公司深入协商,协调物业公司做出适当让步,同意分期给付或减免部分违约金;对反映物业服务质量不高的涉案业主,干警明确告知:物业服务有瑕疵可通过合法渠道维权,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生效判决,同时建议物业公司正视业主诉求,提升服务质量。最终,18名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明确了分期给付计划。

  对少数拒缴、拒不配合甚至失联的业主,速执团队坚决依法亮剑,果断采取“总对总”线上查控、冻结银行账户、扣划涉案资金、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形成强有力的执行震慑,倒逼3名业主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义务。

  截至目前,这起系列案已执行到位金额17万元,占案件总标的额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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