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我受营口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1月12日,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晓意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故意杀人案。

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一线办案
该案是一起因积怨多年的家庭纠纷导致的恶性案件。营口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由检察长带头办理此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潘晓意第一时间认真审查全部案卷材料、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与办案组成员逐一研判案件细节,引导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完善案件证据链。
此次检察长带头出庭办理案件,不仅是营口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院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的生动实践,更是检察机关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举措。
编辑:沙兴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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