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西评议组对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杨某某等七人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进行听庭评议。全市两级检察机关20余名业务骨干共同观摩庭审,参加评议活动。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紧扣犯罪构成有针对性进行发问,有力揭露被告人的不实辩解。举证、质证环节,公诉人向法庭展示了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实物、销售记录、商标鉴定意见等关键证据。辩论环节,针对辩护人提出的“主观故意认定”、“非法经营数额计算”等争议焦点,公诉人沉着应对,精准引用法律,并结合证据、法理进行了全面、细致地阐述,有力指控了犯罪。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节奏紧凑,为旁听人员呈现了完整的犯罪事实。
古塔区检察院将以这次案件评议为契机,将常态化构建“庭审观摩+靶向评议+实战练兵”的能力提升体系,持续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业务培训与岗位实训,不断锤炼检察队伍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以更优检察履职筑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屏障。
编辑:于津津
校对:刘清
责编:张开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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