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如果孩子在校园发生意外,责任该如何认定?”10月29日,在沈阳市特殊教育幼儿园的教室内,一位老师向讲台上的律师提出了工作中常见的法律困惑。这场由辽宁法治报公益普法团主办的普法专题讲座,将法律知识化作具体的工作指南,为特殊教育工作者筑起一道温暖的法律屏障。
讲座中,本报公益普法团成员、辽宁大宸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俊杰以民法典为核心,结合特殊教育中儿童的身心特点,通过生动案例将法律条文转化为教育实践。他从校园安全、儿童权益、教师职责等角度,系统阐释了法治思维在特殊教育中的具体体现,重点解答了教师们关心的责任划分、证据保全等实际问题。
“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应怎么做?”面对教师的提问,周俊杰强调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及时的证据保全至关重要。他结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提出,校园侵权责任会因主体和情形不同而有所区别,特殊教育机构需履行与管理职责相适应的注意义务。
讲座结束后,多位教师表示收获颇丰。从事特殊教育8年的王老师感慨:“以前遇到孩子突发状况总是心里没底,现在清楚了证据保全和依法处理的流程,工作起来更有底气了。”新入职的李老师也表示:“这次讲座让我意识到,法治思维不仅是保护孩子,也是在保护我们自己。今后会把个案记录、流程规范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沈阳市特殊教育幼儿园园长李爱军表示,幼儿园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推动建立常态化法律学习机制,将法治思维融入课程设计、个案管理等环节,让法律成为护航特殊儿童成长的有力支撑。

普法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