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委政法委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完善综治中心与人民法院对接联动机制 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综治中心与人民法院程序衔接标准化流程,打造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多元解纷新格局。
《意见》明确,对婚姻家庭及邻里纠纷、劳动纠纷、小额借款纠纷等9类诉至人民法院的纠纷类型,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委托综治中心开展先行调解。
目前,全省法院对接的“总对总”单位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共有1212家。《意见》指出,要鼓励此类调解组织入驻综治中心开展工作,建立健全联动联调运行机制。综治中心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人员参与业务指导。人民法院应当选派善于做群众工作、担得起指导调解职责的法官或辅助人员,有条件的可以返聘资深退休法官入驻综治中心。对于委托综治中心先行调解等案件情况,全省法院派驻诉讼服务团队应定期梳理,每月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并通报各入驻单位。
《意见》强调,全省法院对于综治中心转办、交办的矛盾纠纷,要依法高效办理,做到能调尽调、应立必立,简案快审、实质解纷。《意见》还对申请司法确认和支付令、出具调解书和相关立案、审判工作等提出要求。
《意见》要求,要深入落实省委关于狠抓调解化访强化源头治理的文件精神,将人民法院关于调解工作的人员、经费、场所、机制等保障延伸到入驻综治中心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