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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山水文遗 守护美丽朝阳——朝阳法院构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纪实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于德辉 本报驻朝阳记者 黄硕 | 发布时间: 2025-09-10 10:03

  夏末的朝阳,山峦叠翠,河清岸绿。在北票市南八家子乡红村天鹅湾北票天鹅湿地司法保护基地,朝阳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韩金妮正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一同巡护。韩金妮向记者介绍,“这几年,来过冬的天鹅越来越多了,这说明湿地生态明显好转。”

  这一改变,离不开司法力量的守护。

  作为全省6家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中级法院之一,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着力构建“法护·山水文遗”司法品牌,逐步形成专业审判、跨域协同、系统治理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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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票市“天鹅节”活动现场

  专业化审判

  筑牢司法屏障

  今年3月,朝阳中院推进专业化审判重塑,将环资“三合一”团队整合至民事审判一庭,完成完整的归口管理,实现“审判组织、业务指导、宣传综合”三个归口统一,进一步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朝阳集中管辖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724件,审结642件。其中,朝阳中院受理240件,审结232件;朝阳县法院受理296件,审结269件;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法院受理148件,审结140件。

  “归口管理后,类案裁判标准更统一,审判资源也更集中。”朝阳中院民一庭庭长李焱向记者介绍。去年3月,朝阳县法院审理的一起环境资源案获评全省环资审判优秀案例二等奖。

  守护文化根脉

  司法助力建设

  朝阳市是红山文化发祥地,牛河梁遗址被誉为“东方文明的曙光”。今年7月1日,朝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浩以“新时代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为主题,为全院党员干警讲授专题党课,强调司法在历史文化保护中的责任与使命。

  与此同时,全省法院系统首个文化遗址司法保护基地——牛河梁遗址司法保护基地正式揭牌。记者在基地展厅内看到,司法保护令、修复方案、巡回审判照片等内容图文并茂地展示着司法与文物保护的深度融合。

  “我们加强与文旅、住建部门的协作,不仅做事后救济,更强调预防性和恢复性司法。”朝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晓波表示。

  今年,朝阳县法院联合县住建局、文旅局设立全省首个传统村落司法保护基地,并首发司法保护令,对石灰窑沟村等传统村落实施整体保护,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脚步愈加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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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天鹅都会到红村天鹅湾过冬

  府院多维联动

  守护绿水青山

  “河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机制上线,2023年3月,朝阳中院与市河长办、公安、检察四部门联合出台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意见,构建起河湖治理新格局。

  去年8月,一场联合巡河行动沿大凌河展开。法官、民警、检察官与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人员共同巡查190余公里,现场督办整改重点问题5项。

  “过去水污染纠纷往往‘一案了之’,现在通过发放司法建议、整改反馈和回访机制,真正实现了‘办理一件、治理一片’。”朝阳中院办理环境资源案件的法官刘宇告诉记者。

  湿地和林草资源保护也在司法助力下稳步推进。去年6月,北票天鹅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正式建立,推动司法保护从“末端治”转向“前端防”。

  延伸司法职能

  融入社会治理

  2023年6月,朝阳中院发布全市首部《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系统总结环资审判经验,并提出司法建议21条。

  朝阳县法院探索建立生态修复费用提存公证和专项资金账户机制。“在刘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中,当事人将修复费用缴至法院账户,经审核后拨付行政机关专款专用,确保生态修复落到实处。”朝阳县法院副院长陈岩介绍。4年来,该院共判令修复林地、草地、耕地4500余亩,到位修复费用800余万元。

  今年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辽宁法院辽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座谈会在盘锦召开。朝阳中院与沈阳、大连等六家中院共同签署《辽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倡议书》,标志着辽河流域司法保护跨域协同机制正式建立。

  加强普法宣传

  凝聚环保共识

  “大姐,湿地里的鸟类不能捕,那是受法律保护的!”今年3月,在北票市“天鹅节”活动现场,朝阳县法院法官刘洪江正在向游客发放宣传册,讲解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律知识。

  3年来,朝阳地区法院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节点开展普法活动近百场,巡回审判、专题讲座、公众号推文等多形式并用,让生态保护意识深入人心。

  “环境资源审判不仅是法院的事,更要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认同。”孙浩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