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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巡回审判开进村,解开两个老邻居的十年心结。在开原市八宝镇清丰村,两户村民因6.9万元土地承包费和房屋过户问题争执不下。开原市人民法院庆云人民法庭庭长刘宏忠主动作为,将法庭搬到村民家门口,成功啃下这块“硬骨头”,既解决了积怨,又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办案人:刘宏忠
职务:开原市人民法院庆云人民法庭庭长
这两起案件均源于2013年签订的两份协议,涉及已故村民林某及其家人。第一起是土地承包费纠纷。林某生前将家中15亩地承包给同村赵某,约定每亩年租金460元。然而自2016年起,赵某一直未支付承包费,累计欠款达6.9万元。林某2015年去世后,其配偶金某和两个儿子作为继承人,多次催要无果,最终起诉至法庭。
几乎同一时间,赵某也提起了诉讼,事关房屋买卖过户。原来早在2013年,赵某以4.5万元购买了林某所有的3间砖瓦房。钱早已付清,房子也交付使用,但一直未办理产权过户。林某去世后,其继承人依法继承了该房屋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义务。赵某多次请求配合过户,却始终未能办成。
为彻底化解矛盾,我们决定采取巡回审判方式。审理前,借助新版诉状格式,引导当事人明确争议焦点、列出证据清单,提高了诉讼材料的规范性和审理效率。我们还多次通过电话沟通,并邀请村党支部书记一起走访两家当事人,从情、理、法三方面做工作,为调解打下基础。
巡回审判当天,我们在村部会议室临时布置了审判场地,更多的是乡亲邻里式的沟通氛围。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为依据,从合同履约、继承权利义务等法律角度,结合农村实际情况,用拉家常的方式一点点化解双方心结。
在调解过程中,我们耐心劝导:你们两家都是老邻居,争执了这么多年,其实谁也没能真正获益——赵某种着地却悬着心,住着房却拿不到房证;金某家对外承包着地,却拿不到承包费。不如各退一步,同时履行,彻底了断这段旧怨。
经过反复沟通、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赵某同意分期支付所欠土地承包费6.9万元,而金某一家则承诺在规定时间内配合赵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签署协议那一刻,两家人终于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