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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当人们进入梦乡,“车窗黑手”悄然伸向路边车辆,砸玻璃、偷财物,一夜之间,15起砸车盗窃案接连发生,但犯罪嫌疑人没想到,从作案的那一刻起,一张天罗地网已悄然铺开。日前,鞍山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齐大山派出所斩断了这些伸向车窗的“黑手”。
办案人:刘津航
职务:鞍山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齐大山派出所民警
日前,我所陆续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他们停放在路边的车辆均遭遇“黑手”:车窗被暴力砸破,车内财物不翼而飞。
我们察觉到,这些案件作案手法高度相似——均是用工具砸破车窗,迅速洗劫财物后逃离现场。
受害车主们焦急万分:“大半夜的,车窗被砸得稀碎,贵重物品全没了!”而视频画面显示,犯罪嫌疑人有意躲避公安机关侦查,给案件侦破带来重重困难。
面对复杂案情,我们逐帧分析11个小区周边视频,连夜奋战,终于从海量画面中捕捉到关键线索,一个5人团伙进入视线!他们分工明确,有人负责踩点望风,有人持工具砸车,得手后迅速分散逃离现场。
经过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窜至大连市。我们随即展开追捕,成功将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他们交代,为贪图“轻松来钱”,在深夜对停放车辆实施盗窃。作案时,他们对路边的车辆逐一拉车门,从一辆未锁车门的轿车中发现甩棍和破窗器,这些工具成为作案“利器”。于是,他们作案愈发猖獗,共破坏辖区内的15辆车,盗取财物价值4000余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敲碎车窗盗窃车内财物的行为中,行为人通过破坏车窗的手段,非法占有了他人的财物,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提醒大家,停车要谨慎,优先选择正规停车场、有视频覆盖或专人值守的区域,避免在偏僻路段停车;离开车辆时,务必锁好车门、关好车窗,确认后备箱锁闭;切勿将现金、电子产品、贵重烟酒等物品放置车内,以免引起小偷注意;身份证与家门钥匙分开存放,防止被盗后带来更大风险;发现车辆被砸,立即拨打110报警,并保护好现场,等待民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