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孙嘉欣,女,34岁,中共党员,2014年进入海城市人民法院工作,现任该院西柳人民法庭员额法官(四级法官)。因在矛盾化解中展现出卓越的调解能力,多次受到当事人感谢与行业认可。
不久前,一起因火灾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在孙嘉欣的调解下尘埃落定。原告陈某握着刚收到的赔偿款感慨万千:“要不是孙法官来回奔走,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2024年9月21日,海城市西柳镇一工厂突发大火,陈某与该工厂相邻的两个库房被引燃,库房内纺织类服装全部化为灰烬。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为被告孔某工厂包装车间电气线路故障。事故发生后,双方曾自行协商解决,但因赔偿金额分歧过大陷入僵局。
按照诉讼程序,孙嘉欣指导陈某提交新型诉答文书,并提示其需对损失金额承担举证责任。然而,因所有货物已被烧成灰烬,鉴定机构无法出具评估意见。此时,若机械适用举证规则,陈某可能面临败诉;但被告孔某也喊冤:“我承认责任,但他说的损失数额没依据,我也赔不起!”
孙嘉欣意识到,唯有调解才能打破僵局。她先从双方特殊关系切入——陈某的库房租用自孔某的门房,且火灾发生时孔某未及时通知陈某抢救货物。“你们都在西柳做买卖,抬头不见低头见,火灾不是故意造成的,互相体谅才能长远合作。”她一面安抚陈某“法律不会让老实人吃亏”,一面提醒孔某“未及时通知加重了损害后果,需承担更多责任”。
经过多轮“背靠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孔某分两次给付25万元赔偿款。陈某感慨:“虽然没完全弥补损失,但孙法官让我明白举证的重要性,这个结果我认!”孔某也松了口气:“分期赔偿减轻了压力,以后还能好好做生意。”
在西柳法庭,类似的“举证不能”案件并不少见,近三年来,孙嘉欣参与调解的涉民生案件自动履行率达92%。她常说:“法律是冰冷的条文,但法官要做有温度的解铃人。”面对火灾、失窃等证据灭失的纠纷,她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既坚守“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底线,又通过情理疏导、利益平衡,为当事人寻找“第三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