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赵某夫妻因离婚纠纷来到盘山县人民法院立案,立案庭工作人员在诉前对夫妻二人进行调解,双方重归于好。据悉,此案为盘山县首例调解成功的家事案件。
盘山县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赵某来立案时,依照《盘山县人民法院家事案件审判方式操作规程》,立案庭工作人员在进行简单的思想工作之后,对其释明家事案件可以诉前先行调解。
在赵某申请诉前调解过程中,盘山县法院向其所在社区出具了委托调解函,当日便收到调解员诉前委托《调解情况复函》,此函连同案件相关材料一并移送回法院,纠纷成功速调,夫妻双方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