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要求,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打造检察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互益共进新模式,近日,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与铁岭市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联合制定《关于建立“网格+检察”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以“网格+检察”深度融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借助网格员力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保障民生,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网格“小切口”做好社会治理“大文章”。
《意见》提出了专网专线连接、建立共治机制、召开联席会议等具体工作举措。检察机关通过政法委专网专线连接,通过专用公账号实现从平台摸排、筛查、管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工作思路。推行“检察官+网格员”协作联动模式,共建联络员队伍,搭建基层与检察机关沟通桥梁,加强日常宣传,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