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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庭审变成现场教学课堂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3-09-21 09:30

  近期,沈阳多家基层法院的法官们将一堂堂规范有序、优质高效的庭审,变为一个个提升审判业务技能的“演兵场”和为百姓普及法律知识的“小课堂”,促进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推动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现场

  日前,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选取一件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开展“示范庭”庭审观摩活动。

  此案由该院林盛人民法庭青年法官付裕独任审判。庭审中,付裕有序开展法庭调查,精准捕捉案件争议焦点,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尤其是在审判中对证据的有效性、采信原则等进行了详细展示和释明,并完整展示了证据质证、证人提供证言和双方律师围绕证据及争议焦点的控辩“对垒”过程,生动展示了在劳务纠纷案件中证据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加强自身权益意识避免劳务纠纷的示范导向。

  庭审后,该院组织代表委员和劳务人员代表进行座谈。座谈会上,法官针对提供劳务者,尤其是60岁以上提供劳务者的权益保障及用工风险进行了详细深入的阐述,从提供劳务者的自身权益保护及接受劳务方如何通过购买保险等方式防范双方损害风险等方面,为提供劳务者和接受劳务方展示了一份完备的“维权指南”,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浑南区人民法院已有20余名法官报名参加“示范庭”活动,并已组织开展8场“示范庭”,包括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类型。

  “开好优质庭审,需要做足‘庭前功夫’,提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梳理双方诉讼主张,整理出无争议事实,归纳好争议焦点,为庭审集中化、优质化打下良好基础。”该院党组成员徐宁告诉记者。“示范庭”后,该院院长王文艳安排部署、组织庭后评议活动,其他院领导、审委会委员带头旁听并评议庭审,推动形成了全员参与、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示范庭”的引领带动作用。

  成效

  沈阳多家基层法院在运用个案经验总结类案智慧、促进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方面已有收获。

  在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展的行政审判“示范庭”活动中,各案涉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并就案涉行政争议产生的原因及行政行为依据发表意见,实现负责人应诉“既出庭又出声”的立法本意,助力辖区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应诉能力。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北陵人民法庭在开展的涉企案件“示范庭”活动中,释明了关于“保证金”这一特殊形式在司法实践中的实际应用,达到以案释法的效果。该案原、被告双方均为辖区内的企业,为加强市场主体保护、优化市场环境,特别是涉及民生企业的资金流转提供保障,对企业合法权利的行使、合同的依法履行起到积极作用。

  新民市人民法院大民屯人民法庭公开审理了两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邀请类案群众30余人旁听庭审,以学促进,以案释法。

  为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朱某某(某平台主播)诉被告某文化传媒工作室等合同纠纷一案,同时在审理案件中提出对这一行业的相关建议:建议经纪公司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对主播包装培训、宣传推广、支付提成等义务,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建立高水平经纪团队,完善艺人培训体系,细化职能分工,真正具有专业运营能力。就主播而言,必须与经纪公司订立书面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同时要遵循诚信原则,维护契约精神,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数据显示,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通过开展“示范庭”活动,在着力培养青年业务骨干的同时,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有效促进审判质效的提升,截至9月中旬,该院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4.03%,一审服判息诉率89.12%,分别优于全省均值1.03和2.3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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