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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为辽东青山开出“养生药方”——本溪平山区法院首份环资类司法建议书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李洋 驻本溪记者 刘妍 | 发布时间: 2023-08-31 09:45

  好的司法建议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在起草自己的第一份环境资源类司法建议书时,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赵洋洋的内心也不是十分确定。

  而这份具有尝试性意义的司法建议,在凸显实效性的同时引发了互动性,描摹出了一份好司法建议该有的样子。

  发现漏洞

  自2021年1月1日起,平山区法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为跨区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法院,在刑事审判庭加挂环境资源审判庭牌子,以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的审判模式归口审理本溪全市范围内涉及环境资源类的一审、再审案件。

  这之后的5个月里,平山区法院环资庭共受理环资刑事案件16件66人,其中涉及盗伐、滥伐林木以及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案件为6件28人,而案发地在本溪满族自治县的为3件24人。

  注意到这一现象,赵洋洋对本溪县涉林木犯罪的作案手段和犯罪特点等进行细致分析,进而发现行政机关存在的管理漏洞。为防止该类犯罪继续发生,赵洋洋立即着手起草该院首份环境资源类司法建议书。

  两个“例如”

  2021年6月3日,赵洋洋向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发出环境资源类司法建议书,从建立健全林木资源保护管理责任体系、加大林木保护的监管力度及加强封山育林管控措施、创新林木采伐宣传工作、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等方面提出建议。

  翻看这份司法建议书,其中的两个“例如”吸引了记者的注意。在加强封山育林管控措施建议后,出现了第一个“例如”,即例如在各重点林区明显位置设立林业保护警示标牌、 在通往林区的进山道口设置车辆路障、在重点林区周围架设钢丝网、在林木采伐高峰期间加强巡查等。在创新林木采伐宣传工作建议后,出现了第二个“例如”,即例如在林木采伐高峰期间可组织林业工作人员到各村(居)委会开展典型案例“巡回宣传”活动,通过短视频、微信朋友圈等新媒体进行宣传教育等。

  这两个“例如”给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在明确指出林业部门疏漏之处的同时,提出了部分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使得这份司法建议书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有来有往

  该份司法建议发出后,得到了本溪县自然资源局的高度重视,从五方面制定出具体整改措施:一要严格落实林长制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二要实行双重管护加强封山育林管控;三要做好采伐利用服务,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四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加大破坏森林资源打击力度;五要积极协调司法联动,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通过比照司法建议书不难看出,本溪县自然资源局的整改措施基本做到了“条条有回响”。本溪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平山区法院的这份司法建议书展现了帮助我们解决问题的诚意,也为我们打开了思路,有效助力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加以改进。”

  不仅如此,平山区法院环资庭还在之后加大了沟通协商及跟踪回访力度,正是这种有来有往,让司法建议掷地有声、落地见效。

  整改见效

  此后,经过本溪县自然资源局为期两个月的整改,本溪县地区的涉林木犯罪案件数量自2021年下半年开始明显减少,再未发生5人以上团伙盗伐、滥伐林木案件以及以合法木材加工手续掩盖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案件。

  “小建议有大能量,能够为社会治理‘把脉开方’!”赵洋洋说,“首份环境资源类司法建议书的发出,是我院在审理环资案件过程中的一次有益探索,也让我认识到司法建议推动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的作用,对于全方位、全区域、全过程加强本溪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本溪市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非凡的意义。”

赵洋洋(左一)进行跟踪回访。

赵洋洋(左一)进行跟踪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