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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铸盾守护绿水青山——沈阳中院开展环境资源跨区域巡回审判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曹佳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3-03-24 09:37

沈阳中院环资巡回审判配图1

沈阳中院开展环资巡回审判。

沈阳中院环资巡回审判配图2

巡回法庭庭审现场。

  最是一年春光好,司法护绿正当时。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植树节次日,组织相关审判人员来到辽阳市文圣区开展环境资源跨行政区域巡回审判,以环境司法守护绿水青山。

  现场勘察

  查清事实 核实争议

  据悉,此次巡回审理的案件是一起行政诉讼上诉案件,上诉人辽阳市太子河区某印刷广告公司在生产经营期间,通过私挖无防渗透措施的渗井,利用暗管逃避监管以及向太子河堤坝某处倾倒未经任何处理的废显影液,受到行政处罚。该公司对处罚决定内容不服,提出行政诉讼,一审判决后该公司不服,向沈阳中院提出上诉。

  为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客观核实案件争议所在,该案合议庭审判长、沈阳中院立案二庭负责人贾宏斌,合议庭成员、副庭长张红君等一行驱车百余公里,赶到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两处排污地点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土地修复状况,并与各方当事人在现场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执法情况。

  巡回审判

  审理一案 教育一片

  现场勘察结束后,合议庭决定就近在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合议庭成员在此前庭审已听取各方当事人诉辩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现场勘察了解到的客观情况,补充询问各方当事人意见,听取当事人辩论意见和最后陈述,将择日宣判。整个巡回审理过程程序完整、规范流畅。

  沈阳中院跨行政区域开展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不仅减少当事人路程往返成本,便于当事人参与诉讼,而且就地开展纠纷化解和现场勘察,真正实现巡回审判保护生态环境和为群众办实事的协同推进,达到“审理一案、指导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

  座谈交流

  联动协作 创新宣传

  当日,该案合议庭与文圣区法院领导及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开展座谈,双方就分层级建立环境资源联动协作机制,环境资源行政审判难点、堵点问题,涉矿山环境资源开发利用,创新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宣传亮点工作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交流。

  背景资料

  按照《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跨区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规定(试行)》,沈阳中院集中管辖沈阳市、辽阳市、铁岭市、铁路法院辖区内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实现辽河流域生态走廊北部地区环境资源审判跨行政区域管辖,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责任规范,审判“三合一”,不断建立健全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