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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聚力的法宣人——记灯塔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刘丹宁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刘溪 驻辽阳记者 冯羽竹 | 发布时间: 2023-02-22 10:18

  个人简介:刘丹宁,女,中共党员。2014年被辽宁省法官培训学院评为辽宁省法院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新闻联络人,2020年荣立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2022年被评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岗位标兵”。

  人物白描:作为一名法宣人,刘丹宁总是步履匆匆、精神饱满、激情四溢地发掘宣传素材,她用文字和镜头记录法院干警的感人故事,她以文聚力,实现了宣传工作与法院工作两轮驱动、两翼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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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丹宁

  别致的麻花卷发,大而有神的双眼,灿烂亲切的笑容,这是刘丹宁给人的第一印象。

  作为灯塔市人民法院的一面宣传旗帜,刘丹宁的工作是繁忙的,更是不易的。她说自己“不突出”,却在平凡的法宣人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提高审判工作整体效益

  “法治宣传工作在为全院各项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法院政治部工作13年,刘丹宁深深意识到了这一点。

  刘丹宁说自己的工作是沟通、发掘、记录。她积极主动与各部门进行联系,争取在第一时间掌握最新的宣传线索,还常常为了一个宣传素材深入审判、执行工作的最前线,找案子、问案情。庭审结束、执行归来,她又要伏案执笔。

  刘丹宁善于在各种资料、文件、信息中不断总结、不断发现,结合审判工作实践再思考,以点带面、以小见大,力求写出一些典型、新颖的稿件。她还善于观察和总结,能够将所见、所闻及时记录下来形成材料,并积极推送到各类媒体刊登发表,从而提高了审判工作的整体效率。

  近年来,刘丹宁协助配合执行局工作,出色完成了省法院下发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宣传工作任务;与刑事审判庭紧密配合,圆满地完成了扫黑除恶专项宣传工作。她参与制作拍摄的视频分别被中宣部采用、在中央电视台CCTV12《法治深壹度》播出,撰写的稿件也被多家省级媒体采用。

  传递法治声音直抵人心

  最近,刘丹宁正在探索改变灯塔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内容的风格,“法院外宣平台既要严肃又要有趣味性,法言法语不能太多,也不能没有。”刘丹宁说,新时代的法宣工作需要思考得很多,比如,如何以人们喜闻乐见又具特色的方式展示人民法院的最新成果,以达到文化教人、文化育人的目的。

  为了让外宣平台的内容更为百姓所接受,刘丹宁尝试改变写法,文章中增加判案的难处、风险点、法官提醒等,“提高文章的实用性,大家看后能明白一个法律知识点,我就成功了。”刘丹宁笑着说,自己每天写公众号文章也是乐在其中。

  平日里,刘丹宁还研究视频制作,“每次出去普法宣传,我就用手机拍一些素材,回来自己琢磨剪辑,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过程。”刘丹宁说,自己在全市法院宣传队伍中是“老人家”了,但只要她心不老、思想不老,就一定能干出成绩。

  开展普法宣传更接地气

  刘丹宁告诉记者,法宣工作一定要扛起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司法工作的教育引导规范作用。

  每逢“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世界环境日、交通安全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刘丹宁都会按照院领导的指示部署,组织干警走上街头、乡村、社区、机关、校园、企业、工厂、农业大棚开展普法宣传。

  为了让普法宣传的形式更容易被群众接受,刘丹宁因地制宜,不走形式,充分利用一切方法把法治理念传递到百姓身边。去年6月,灯塔市法院就利用村委会“大喇叭”,为张台子村全体村民上了一堂生动而专业的反电诈普法宣传课。

  刘丹宁说,法宣人需要的不是热烈的注目,不是美丽的鲜花,不是响亮的掌声,而是长久的坚守和全心全意的付出,在普法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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