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太感谢了,不然还得回老家办业务,现在真是方便!”日前,7岁的小朋友小何在其爸爸的陪同下,来到铁岭市公安局户证办理中心,顺利地领到了属于自己的身份证,小何的爸爸激动地说。这是铁岭市作为身份证首次申领“跨省通办”非试点城市办理的首例业务。
小何在父亲的陪同下,来到铁岭市公安局户证办理中心申请了自己首张身份证。小何到了上学的年龄,需要办理身份证。按照以前的相关规定,首次办理身份证,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地。“跨省通办”业务开通后,首次办理身份证实现了异地办理,民警当天为小何办理了身份证申领业务。一个月后,小何顺利领到了身份证。
据了解,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对年满16周岁的居民,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请办证,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申领居民身份证时,申请人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材料,签订书面承诺书。未满16周岁的,需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申请材料。
“开通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是铁岭市公安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来又一项便民惠民举措,铁岭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该项业务,确保‘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走路’,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铁岭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