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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上门办案 老人心里亮堂了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驻葫芦岛记者 郑子超 | 发布时间: 2022-11-10 10:11

  “法官,我要起诉离婚!”近日,绥中县63岁的老人杜某手拿一纸诉状将丈夫再次诉至绥中县人民法院,离婚意愿强烈。再婚老人离婚,涉案一方在外地居住,还患有严重眼疾。绥中县法院前所法庭法官采取上门办案、温情调解的方式,把案件办得双方满意。

  2011年,杜某和孙某经人介绍相识,双方在绥中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杜某于2015年4月离家,并向绥中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案情,绥中县法院于2016年5月作出了不准离婚的民事判决。然而,判决后双方一直未能和好,且分居生活至今,故杜某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孙某离婚。

  在审理过程中,前所法庭承办法官曹阳了解到,杜某目前住在绥中县李家堡乡前所果树农场凤山屯,而孙某则住在河北省秦皇岛市。除了跨省跨市,孙某个人情况也比较特殊——患有严重眼疾。考虑到孙某眼睛看不到,曹阳先是进行电话调解,调解无果后,决定采取上门方式进行办理。近日,曹阳等一行3人专程前往孙某住所地秦皇岛市万树香堤,进行入户调解。

  最终,这起特殊的老年人离婚案件以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结束。两人自愿离婚,法院在协议的基础上,于当日为两位老人出具了离婚调解书。

  “社会的发展进步,让老年人的婚姻观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老年人离婚率近年来也呈上升趋势,公众对于老年人离婚有了很大的宽容度与理解度。我们法院在处理老人离婚案件过程中,不仅要审理案件,更要照顾当事人的身体情况和心理需求,悉心听取当事人的想法意愿,为当事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曹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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