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首例提级管辖民商事案件。
因原告某银行公司营口分行诉被告某机场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标的大,且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民生利益,营口中院依基层法院报请提级审理。该案审判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主审法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时启动涉企评估制度,充分考虑原告合法权益和对社会利益、民生的影响,充分、灵活运用调解技巧,经过数十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终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现调解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工作非常满意,原告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完善案件提级管辖机制是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核心一环,对加强审级制约监督体系建设、推动法律正确统一适用具有重要意义。营口中院对标改革目标任务,深入创新实践,稳步、有序、扎实推进,充分激活提级管辖工作审级动能。该案的调解既依法维护了原告债权,又化解了企业的债务风险,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自2021年10月1日试点以来,营口中院制定了《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民事、行政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稳步推进提级管辖机制落实。该案的成功调解是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一次有益探索,对于有效激活提级管辖机制、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优化审判方式具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