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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力度不够 “挂证”市场火爆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张乐悦 | 发布时间: 2017-01-20 09:34
律师提醒:出租职业资格证书要承担法律责任
 
  近年来,出租职业资格证书这一行业顽疾愈演愈烈,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目前有挂靠行情的证书近40种,其中包括各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执业药师(医师)等等。
 
  然而,违规“挂证”给相关工程项目带来极大隐患,甚至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要杜绝职业资格证书“吃空饷”,就必须加大对弄虚作假者的惩罚力度。
 
  新闻回顾:
  多部门处罚“挂证”行为
 
  日前,住建部连续发布15份行政处罚通知,对15名包括注册建造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证持有者,给予吊销注册执业证书或撤销注册等处罚。
 
  环保部近期通报对存在环评工程师挂靠行为的两家环评机构和4名相关人员的查处情况。对两家机构限期整改6个月,4名环评工程师3年内不得作为资质申请时配备的环评工程师,违规行为记入诚信记录。
 
  据了解,2015年5月份国务院出台《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要求严肃查处职业资格“挂证”“助考”等行为。
 
  从2014年开始,作为诸多建筑工程类职业资格监管部门的住建部,启动企业数据库、注册人员数据库、工程项目数据库、诚信信息数据库、一体化工作平台的“四库一平台”项目建设,实现以单位查人员、以人员查单位,可及时发现持证者重复注册、同时出任多个项目经理等违规情况。
 
  何为“挂证”?
 
  由于我国的执业资格实行单位注册,相关单位要想取得资质,必须有相当数量的注册人员。这样就导致有些考取了执业资格证的人员,不从事相应的工作,只是把自己的执业资格证给需要的单位注册,单位给与一定的报酬,但本人并不在这个单位工作,俗称“挂证”。
 
  记者调查:“挂证”形成完整利益链
 
  尽管各部门、各地重点整治“挂证”行为,但是记者发现网络上各种职业资格证挂靠中介仍然猖獗。
 
  1月16日,记者通过互联网搜索“挂证”,出现多家网站,记者发现通过率越低的资格证挂靠费越高,动辄数万元的开价着实不菲。
 
  一家“证书挂靠”网站给出的报价:注册给排水工程师18—21万元/3年;注册暖通工程师12—15万元/3年;注册岩土工程师25—28万元/3年;注册一级建筑工程师8—12万元/2年(挂章12—6万元)……
 
  记者拨通该网页上的电话,自称持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想要找到企业挂靠。“二级建造师一年一万元左右”,该中介工作人员回应说,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比较多,因此挂靠价格不高,而机电、水利、市政等专业的较少,因此价格就比较高。
 
  在另一家“证书挂靠”的网站上,记者看到企业信息栏和个人信息栏中随时更新着相关需求信息,“一次性付清”“高价急聘”等字眼频频出现,显示出市场需求的旺盛。
 
  记者在线联系该网站客服,以企业名义询问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证挂靠费用。客服表示,如果是纯挂证申报或维护资质,价格在每年5万元左右,如果要同时挂章或者投标挂项目,费用则需要根据具体项目来谈,若需要持证者到现场的话,还得支付出场费、误工费等。
 
  业内:重点整治后仍有漏洞
 
  据业内人士透露,由于想要考证并且通过“挂证”获利的人数众多,“商机”巨大,于是许多培训机构便介入进来,为学员进行全程培训。其中,建造师、结构师、环评师等属于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一些持证者将资格证挂靠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将给其参与的工程项目增加不稳定风险。
 
  据媒体报道,2014年底,北京市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工地发生坍塌,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清华附中工程项目备案项目经理,此前已被企业安排至另一家体育馆工程担任项目执行经理,仍未拒绝使用其项目经理资格参与清华附中工程招投标。经过听证,住建部决定吊销该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终身不予注册。
 
  业内人士透露,“挂证”中介通常对出借人不收取任何费用,利润完全来自于用证的单位,费用从数千元到几万元不等,主要是看用证单位所需要的证书品类和数量而定。
 
  灰色链条带来隐患
 
  近年来,住建部、环保部等部委陆续通报多批违规“挂证”机构与人员,多地也专项清理整顿职业资格“挂证”现象。2016年下半年,住建部连续发布15份行政处罚通知,对15名包括注册建造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证持有者,给予吊销注册执业证书或撤销注册等处罚。环保部也通报了存在环评工程师挂靠行为的两家环评机构和4名相关人员的查处情况。
 
  然而,单单处理“挂证”的持证者或违规挂靠的企业机构是不够的,“挂证”背后是持证人、中介和企业三方形成的职业资格证书挂靠的利益链条,这个链条上各方环环相扣,已经成为固有的灰色地带。
 
  “黑名单”制已出炉
 
  国务院发文要求加强执业药师的诚信体系建设,而实际上,目前全国已有十多个省、市对于执业药师“挂证”开始加大检查力度,一旦发现,“挂证”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中。
 
  此前,山东省食药监局针对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存在药师违规“挂证”的情况,从网络、社保、实地核查入手,严把药师资质、兼职、在岗关,杜绝药师空挂现象。被列入“黑名单”的执业药师,将面临取消当地担任药师、执业药师的资格;深圳则要求将存在兼职行为的执业药师列入“黑名单”、并报告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收缴注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对一年内累计三次不在岗的,一律纳入深圳市药品流通行业从业人员“黑名单”。
 
  律师提醒:出租证书要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李越律师表示,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都是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如果相关部门进行清查,持证者将面临行政处罚,证件会被注销。一旦挂靠的项目因为设计原因导致事故,持证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凡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任务的,均属挂靠承接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可见,法律将工程挂靠界定为禁止性行为。
 
  斩断背后利益链
  杜绝“挂证”行为
 
  李越律师表示,“人证分离”本身就是弄虚作假的行为,而且存在相当的隐患,犹如一个名章放在企业随意签盖。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都是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
 
  目前,由于没有实现职业资格证书与社会保障部门、纳税征缴部门无缝对接,不清楚“人证”是否同一。要加大对违规“挂证”的查处、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从持证人自身角度讲,要提高法律意识,要明确如有被查处有违法出租、出借资格证书的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资格证书会被注销,要严格要求自己。
 
  另外,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企业单位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审查力度,做到信息连通,实现职业资格证书与社会保障部门、纳税征缴部门无缝对接,查明“人证”是否同一。
 
  此外,要加重企业违规成本,严厉打击个人、中介“出租”证书牟利的行为,以遏制这一非法违规的灰色利益链。无论相关证书注册管理办法还是建筑法、招投标法,都严格规定挂靠是严格禁止的行为。2016年5月,国务院出台《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也要求严肃查处职业资格“挂证”等行为,可“挂证”不绝,其实违法成本低是“挂证”的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