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您好,我们这里是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由于疫情期间快递无法邮寄,因此我们今天以电话形式再次对您进行回复。”
日前,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收到一封来自上海的网络信访举报件,检察官第一时间受理该信访案件,耐心细致地回复了信访者举报问题。因上海疫情形势严峻,无法通过邮寄的方式寄出《回复函》,检察官便转为电话回复,再次向其释法说理,告知其如何实现合理诉求。信访人表示:“检察官的答复既及时又充分,让我知道了该如何依法维权,我非常满意,也非常感谢。”
检察官电话回访信访人的举措,既有效防止了疫情传播,又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速度”,让群众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温度”。
自疫情形势严峻以来,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全员下沉社区参与疫情防控的同时,始终坚持“越是非常时期,越不能让群众等”的工作理念,认真规范防疫期间信访工作。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及张贴告示的方式向社会发布公告,引导群众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向检察机关表达诉求。指派专人在信访大厅值守,保证电话、网络等服务渠道畅通。对疫情防控期间的每一个群众诉求努力做到当日接收、当日处理、当日回复,第一时间把“不接触的温暖”传递给人民群众,确保群众足不出户也能安心踏实,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截至目前,第五检察部已受理网络平台来信3封、来电20余通,均已做到及时答复。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融入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利用“检察服务热线”耐心解答和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引导来电群众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防疫工作安排,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同时,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职能,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认真对待、及时办理群众反映诉求,属于职责范围的,依法及时移送交办,暖心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