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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乘客衣帽里扔烟头 犯寻衅滋事罪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17-01-06 09:40
  采集地: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张某
  记者手记: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心情不好想发泄的事儿听过,但都是喊一喊呀,找人唠一唠呀,运动运动发发汗呀,或者疯狂购物呀什么的,再有一些做事不计后果的,如在公共场合找茬呀,吵架呀,甚至大打出手的也有,但还是头一次听说因心情不好、心里难受而往女乘客衣帽里扔烟头的,真是奇葩呀!
 
  沈阳一名54岁男子4次故意在地铁附近往女乘客衣帽中扔烟头寻找刺激,最终被警方成功抓获。日前 ,该名男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4年12月29日12时50分,22岁的闫女士在沈阳地铁一号线于洪广场站上了车。列车开出不久,闫女士就闻到了一股烧焦的气味,而且感觉就在自己的旁边。
 
  “你帽子咋冒烟了呢?”就在闫女士四处寻找之际,有乘客提醒她是她的裘皮大衣帽子里冒起了烟。闫女士急忙脱下大衣,结果竟在帽子里找到了两个没有掐灭的烟头,帽子已被烧出两个洞。
 
  闫女士回忆,当时地铁站乘车的人比较少,自己从买票到上车,身边没发现有别人。她认为,如果在站外就有人扔烟头的话,进地铁站安检时安检员应该能发现冒烟并提醒她。所以她怀疑应该是在地铁站台里等车时,有人把烟头扔进帽子里的。
 
  随即,闫女士向公安机关报了警。经调取监控录像,民警发现,12时49分,一名50多岁的秃顶男子从闫女士身边经过,将手里拿着的烟头扔进了闫女士的帽子里,然后径直乘坐地铁离开了。
 
  民警围绕着这名可疑男子行走路线展开全面调查取证。然而,就在第二天,在沈阳地铁一号线上又接连发生了两起类似案件。
 
  12月30日13时许,张女士在铁西广场站C入口步行梯上,裘皮大衣帽子里被人扔进了两个烟头,经鉴定损失800元。3个小时后,在沈阳站站C出口上行扶梯处,董女士的羽绒上衣帽子里也被人扔进去了两个烟头,上衣被烧损。
 
  经调取周围监控录像,警方发现这两处现场在案发时都有那名50多岁秃顶男子的身影出现。随即,警方将这3起案件串并统一进行侦办。
 
  经多方工作,去年1月7日,警方在沈阳市于洪区将嫌疑人张某(男,54岁)抓获,张某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2014年12月24日18时许,张某还在沈阳地铁一号线于洪广场站附近将两个烟头扔到乘客付女士裘皮大衣帽子中。
 
  54岁的张某称,自己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家庭和生活均不如意,有点郁闷,这样做心里好受些。虽然张某从音乐院校大学毕业后进入某市歌舞团工作,可好景不长,4年后便因强奸、抢劫被判刑20年而丢掉了工作。
 
  张某称,当时自己和一名未成年女孩处对象被对方告了。出狱后,张某结婚生育一子。儿子三四岁时,妻子和他离了婚。此后,他一人带着儿子生活。案发前,张某又处了一名女朋友。
 
  2014年12月24日,张某和女友发生了争执。张某称,35岁的女友要去歌厅当服务员,他不同意喝了点酒,心情特别不好,因此也对女性产生了仇恨心理。当天,他将烟头扔进付女士帽子里,他感觉自己心情特别舒服。有一次,张某被保安等人发现,双方就赔偿协商未果,张某趁人不备得以逃脱,心怀侥幸认为自己不会落网,继而继续作案。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4次将燃烧的烟头扔进女乘客衣帽里,不顾行为的后果,任意损毁他人财物,造成女乘客财产损失,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考虑张某能如实供述认罪,积极赔偿损失,并与部分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取得谅解,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