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日前,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检察院对正在办理的6件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举行了公开听证,并邀请了营口市人大代表、区司法事务中心律师和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参与。
开展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采取的一种办案方式。近年来,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能听证、尽听证”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大公开听证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中的适用比例。
听证会上,承办人对案件情况进行了介绍,对案件认定的事实、法律依据及法律适用等进行了充分阐述,认真听取了听证员的意见,同时还就案件所涉及的人民法院可采取公告送达的前提条件、裁定驳回起诉的法定情形和案件受理费收取及退还等问题向听证员进行了简要介绍,听证员们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表示了高度肯定。